浙江日报讯 2008年是我省扶贫开发工作承前启后的一年。省委、省政府对搞好新一轮扶贫工作高度重视,专门出台了城乡统筹的“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城镇低收入家庭增收工程”全面启动,扎实推进。
扶贫事业的一次“精彩转身”
经过过去30年的扶贫开发,浙江实现了从消除“结构性绝对贫困”到消除“区域性绝对贫困”,再到消除“区域性相对贫困”的两大跨越。
在对省情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作出从2008年起全省全面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的重大决策。这是继“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将扶贫任务从主要消除区域性绝对贫困转到主要消除区域性相对贫困后,将扶贫对象从区域性的欠发达乡镇转到阶层性的低收入农户。从“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到“低收入农户奔小康”,这是我省在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的新时期,扶贫开发战略的又一次重大提升。扶贫范围从欠发达乡镇拓展到全省范围。扶贫对象从欠发达乡镇深化到低收入农户和低收入农户集中村。扶贫目标从消除区域性相对贫困到消除阶层性相对贫困。扶贫途径从重点推进到全面发展。
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的主要途径是实施产业开发帮扶、培训就业帮扶、下山搬迁帮扶、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救助覆盖、区域协作促进、金融服务支持、社会援助关爱“八大行动”,全面体现了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新一轮农村改革发展的要求。
下山搬迁,造就异地脱贫之路
2008年是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的开局之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项工作顺利展开、成效明显。全省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2500元的低收入农户达到36万户、89万人,其中省扶持的29个县达到22.7万户、56.2万人。
这些成绩是如何取得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是“下山搬迁”。我省在下山搬迁、异地脱贫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武义县推进下山搬迁的经验曾被联合国确定为可持续发展的典型。2008年,省财政对欠发达地区下山搬迁农户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5600元,共安排下山搬迁项目补助3.2亿元,欠发达地区完成下山搬迁7.3万人。
为让下山搬迁农户有较多的就业机会和较好的生活环境,龙游县按照“搭建公司化融资平台、实行市场化下山搬迁”的思路,由县农办(扶贫办)发起,县财政出资1000万元,于2008年8月份注册成立了龙游县奔康投资有限公司,在县城统一规划建设下山脱贫小区,安置全县符合下山脱贫与退宅还耕条件的农户。
以公司化的方式建设下山脱贫小区可以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从而保证工程质量,提高下山脱贫小区的建设品位,与县城总体规划相一致和城市建筑风格相协调。
衢州市衢江区在组织实施乌溪江库区困难群众下山异地脱贫工程中,立足实际,创新思路,走出了一条依托下山异地搬迁、发展村级物业经济的新路子。搬迁下山出库群众年人均纯收入与以前相比,已普遍提高一二千元;村级集体经济原来是“空壳村”,下山后村均年集体经济收入达2万元以上,初步实现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下得来、稳得住、富得起”的目标。
创新扶贫举措,变“输血”为“造血”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向“三农”领域蔓延,农产品价格下行,农民就业困难,如何让低收入农户的收入有较快增长,各地纷纷创新扶贫举措,因地制宜,变“输血”为“造血”,让农户有了自我发展的能力。
实施“产业开发帮扶行动”,拓宽低收入农户增收渠道。我省以“低收入农户集中村”为重点,挖掘资源和产业优势,大力扶持低收入农户发展特色种养业、来料加工业、家庭工业、“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着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拓宽低收入农户的增收渠道。省农办扶贫开发处处长张良对记者说,2008年,我省各级党委、政府把发展来料加工作为“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的重要举措来抓,取得了显著成效,仅欠发达地区就有从业人员65万,加工费收入25亿元。来料加工成为农民脱贫致富的“短、频、快”项目,也涌现了一批来料加工的经纪人。景宁人陈映前几年在沿海一带打工,看着姐妹们一个个外出打工,她想在家乡开办一家来料加工厂,解决妇女的就业问题。在浙江佳龙电子有限公司支持下,她在景宁开办了来料加工点。她克服创办之初的一系列困难,业务发展很快。原来只有20多人的小厂,现在发展到了350多人,其中低收入农户人数50人,年加工费达到200万元,为家乡妇女铺设了一条脱贫致富之路。
千方百计,让城镇低收入家庭增收
我省大力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和社区服务业,发挥小额信贷作用,积极支持城镇低收入群众创业。目前全省正实施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全省全年争取8万至10万城乡成年居民通过“双证制”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各种有助于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的技能培训,各级残联开展残疾人免费培训,全年将为城镇残疾人提供培训6000人次以上。今年我省将力争实现城市社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总体就业率达到96%以上。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确保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帮扶一户、解决一户”。
城镇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是改善城镇低收入家庭生活的重要支撑。我省积极开展社会保障扩面行动,城镇职工和居民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这几年,我省大力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参保工作,今年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率将达85%以上,参保人数达425万人。同时,继续实行城镇居民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制度。各地还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和教育、医疗、住房等专项救助制度,积极实施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办法,逐步将各项社会救助覆盖到城镇低收入家庭,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
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是一项系统的民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参与。面向城镇低收入家庭,我省积极开展社会慈善关爱行动,大力引导企业和社会各界承担社会责任。开展对口帮扶,推广“慈善超市”模式,充分发挥社会慈善救助作用。做好经常性社会捐赠、“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月活动和对口支援工作。关注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推动社会救助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大力发展以慈善基金为依托的“项目品牌”。扩大定向救助的比重和范围,积极推动企业建立“慈善冠名基金”,力争年度筹款增长率保持在10%以上。鼓励和支持公民参与慈善公益事业,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结对帮扶活动。以创建城镇和谐社区为载体,努力形成“志愿与奉献”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各类慈善资源,建设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