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9日讯
前天,宁波海曙法院、检察、公安、司法四单位共同签署了对判处缓刑的青少年进行联合帮教(监管)协议。这项旨在挽救和帮教失足青少年工作的制度,在全省可谓首创,将在宁波全市推广。
根据协议,法院刑庭作为帮教监管的责任部门,负责送达判决书、提供矫正对象材料,组织各方加强协作配合,共同确立考察制度、定期回访,收集、整理帮教经验和做法。
公安作为执法部门,负责法律文书流转、建立档案。
司法局作为执行部门,负责制定矫正方案,对缓刑青少年犯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察、教育。
检察院将对监管帮教的全部过程进行监督,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此外,企业、学校和社区作为帮教基地,将负责对缓刑青少年犯的直接教育管理,包括组织学习、改造和劳动,进行心理矫正,并向有关部门报送帮教对象的表现和考评材料。
这是一个4+1帮教和监管模式。在帮教和监管期间表现良好、成绩突出的缓刑犯,可给予缓刑减刑、前科封存和表彰。表现不好的,将由帮教单位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悔过。如仍不改正,将依法收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