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扩容方案出台新增30辆
本报讯 记者从市交通局获悉,昨天《海宁市2009年新增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权投放实施方案》正式出台,我市将新增30辆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权。营运权使用期限为8年,到期无条件收回。
记者了解到,我市现出租车保有量287辆,出租车行业存在着淡旺季明显、供求存在矛盾等问题。在此次实施方案出台前期,市交通局做了大量调研,听取了多方意见,通过委托第三方民意调查的方式向海宁市民发放了1500份调查问卷,民意调查显示有69.93%的市民希望增加海宁市出租车数量。
据了解,此次招标对象面向海宁市内已取得营业执照及客运出租道路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将采取公开招标,实行服务质量(服务承诺)招投标与竞价收取营运权出让金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定、服务质量优先、出让为辅。
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招投标从6月21日起由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具体负责实施,预计在7月21日完成。8月30日前,完成新增30辆客运出租汽车的投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