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6月18日电(张和平 戴雯雯)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镇45岁的女子徐某因无法填补非法吸收存款6271.8万元的大"窟窿"无奈自首。日前瓯海区人民检察院对她提起公诉。
据检方称,从2004年起至2008年10月,徐某以0.8--2.5%的高额利率为诱饵,非法向公众吸收存款,共计6 271.8万元。她除了将少量非法存款用于投资外,还将其余部分直接借给卢某(另案处理)买卖外汇,或者先向他人购买外汇再转卖卢某,从中赚取利息和差价。每当卢某未能及时付清相应款项时,便向徐某支付相应利息。
卢某后买卖外汇出现了巨额亏损,直接导致徐某非法吸收的存款绝大部分无法返还。被徐某非法吸存涉及的人员共97人,其中最少的在徐某处存了3000元,最多的则达550万元,存款达100万元以上的就有22人。
徐某无法偿还存款,最终于2008年11月17日向公安机关自首,随即被批捕。徐某名下的资产也被公安机关冻结扣押:其中有投资四川某水电公司的股权200万元人民币、温州多家银行的存款2779976.22美元、824205.31欧元以及温州鹿城的一幢房产等少量房产投资。
检察院起诉认为,徐某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外非法买卖外汇,又违反国家金融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应以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瓯海区法院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