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0日讯
6月18日下午4点50分左右,5名上穿白色衬衫,下穿黑色长裤的男女,出现在温州火车站前的车站大道,很快引来了数百人围观。
5名男女中的4人,二话不说俯下身去,跪倒在地,沿着马路东侧的非机动车道爬行。
唯一“挺直腰杆”的女子,非但没有阻止的意思,还站在4人前方“开路”,不时掏出手机给自己的同伴拍照。
一些路人实在看不下去,打算扶起这些“爬行者”,却遭到了拒绝。这几名男女说,他们未完成工作业绩,这是在自愿按规定接受“惩罚”,不用别人来管。
[目击1]
“爬行者”不理会路人劝说
(以下为初中生小叶口述内容)
当时我正和同学在火车站附近买东西,突然看到一大群人,围在车站广场的路边。旁边走路的、骑车的,都停下来看着什么,还有人不停摇头。
我们很好奇,跑过去看了一下,竟然发现4个大人,正在马路上爬着呢。3个男人和一个女人,都是20多岁的样子。一个男人爬得快一些,单独在前面,另外3个跟在后面。
听旁边的人说,他们没有完成公司业绩目标,正在接受“惩罚”。
当时我的第一感觉,他们真的很可怜,心想哪家公司这么过分,这么折腾人。
从他们的穿着看,上衣应该是统一发的,每个人胸前都挂着一个长方形的标志,估计是公司的logo。但因为他们一直面朝下,看不清楚那个标志,只感觉形状有点像“7”,是一个个绿色小方块拼起来的图形。
后来,一个大妈实在看不下去了,走到他们身边,劝他们别爬了。但他们却说,这是“自我惩罚”,一切都是自愿的。
听到这里,刚才可怜他们的感觉,顿时没有了,只感觉他们真的很可悲。
围观的人,都在叫他们起来。但4人中,没有一个站起来。连小学生都跑过去,让这些叔叔阿姨们别爬了,他们理也不理。
在这些人前面,还有一个跟他们穿同样衣服,大概20多岁的女人,时而走过来跟他们说话,时而跑到前面“开道”。看上去应该是公司“领导”。
[目击2]
不少路人觉得他们很可悲
(以下为网友“益民”口述内容)
他们是下午4点50分左右,从火车站前的转盘,开始沿着车站大道往北爬。
一开始,有人说他们是被公司强迫的,有人说是自愿的。后来听他们自己说,都是自愿的。
前面还有个领头的女人,一路上都拿着手机,给这些正在爬的同事拍照。
因为围观的人太多,影响了交通,有人后来报警了。
民警赶到后,也劝他们赶紧起来。但他们却说,这是履行对公司的承诺,算是一种励志行为。除此之外,对于公司名称等信息,他们一句话也不肯多说。
听到这话,人群中有些人就骂开了。有人说他们这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也有人怀疑他们是不是传销组织的成员,因为这些非法组织经常用这种极端而荒唐的办法来“锻炼”人。
这4个男女爬行了10多分钟,有400米左右距离,这才站了起来。他们跟着领头的女人一起,向车站大道北面走去,很快就不见了。
他们路过我身边时,我用相机给他们拍了照片,一来是觉得稀奇,另外也想让更多人评说,这种做法到底对不对。
我想看过当时场面的人,可能都会去想,是什么让这些人,如此甘心丧失自尊呢?无论是为了赚钱还是为了事业,都不至于这样吧。
[律师说法]
自我惩罚来自于公司压力
浙南律师事务所陈一来律师分析说,这种所谓的“自我惩罚”,归根结底可能还是来自公司的压力。这种行为,明显会侮辱人格尊严。
为什么说即使“自愿”,也可能是公司压力造成的?因为他们的做法,明显有违人的本性,这种“自愿”,估计也只是口头表述。
从法律上来说,这种情况类似于“不理不告”。也就是说,当事人自己不提异议,别人也无法介入,也就不会诉诸法律。因为这是民事侵权,属于“自诉”的范畴,而不像刑事案件,由检察机关出面公诉。
另外,如果这些甘愿受罚的员工,事后觉得不妥了,可以向公司提出诸如赔礼道歉、精神补偿等要求。
不过,要不要维护自己的权益,还是看他们自己什么时候想“挺起腰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