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1日讯
记者6月20日从人保财险鄞州支公司了解到,该区30家公立医疗机构日前全部投保了新一轮的政策性医疗责任险,率先在全市各县(市)区完成此项工作。
据了解,《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从2008年3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这一办法,医疗纠纷发生之后,医患双方可以直接协商解决,但医院无权任意赔偿。该办法明确规定,患方索赔金额超过一定额度的医疗纠纷,由宁波市医疗纠纷理赔处理中心及其专家成员负责调查、分析、评估、协商、鉴定与应诉等理赔工作,并规定给予理赔补偿。从去年5月到今年4月,市医疗纠纷理赔处理中心共受理该区医患纠纷122起,其中有24起在免赔额度之内而由医疗机构直接处理,已处理的63起赔案,共支付赔款160.38万元,目前尚有35起在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