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2日讯
“14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将成为我区高校毕业生首批见习基地,提供130多个见习岗位。”近日,普陀区出台《舟山市普陀区普通高校毕业生见习工作实施办法》,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据了解,从现在起,凡普陀籍2009年高校毕业生3个月以上未就业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历届高校毕业生,均可到位于沈家门同济路的普陀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大学生就业服务窗口,按公布的见习岗位填写《普通高校毕业生见习申请表》,申请见习岗位。区人才交流中心将根据匹配原则,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出具推荐函,高校毕业生凭推荐函到见习基地见习。
“见习期间,政府、企业将为大学生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据普陀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杜龙高介绍,政府和见习单位将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见习学生生活补贴,同时,还将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按照实施办法,每个高校毕业生只能参加1次见习,见习时间为3~6个月,低保、低保边缘的家庭子女可延长至12个月。报名时,应届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人事代理合同书、户口迁移证、失业证复印件各1份,历届生则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证、失业证复印件各1份。另外,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还需提供低保证明。
今年,普陀区应届高校毕业生将达到1400名左右,比去年增加200多名。杜龙高表示,见习基地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搭起了一块跳板,“一是让他们尽快接触社会,二是积累社会工作经验。毕业生如在见习期间表现较好,则有可能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就业协议,如没签订协议,见习岗位上积累的工作经验,也将为其下步找工作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