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16日,台州的王先生花了20多万元买来一辆黑色的丰田凯美瑞轿车。
今年1月21日,车子停在台州路桥数码城时,被盗。
2月2日,杭州警方在西湖转塘镇查获一辆无牌黑色丰田凯美瑞轿车,经比对,正是台州王先生被盗的那辆。
开车的郑某说,车子是一个陌生男人的,对方让他买,他没买,对方说钱不够,让他出5000元,车子先抵押给他使用。
2月3日,在接受审讯时,郑某接到陌生男人索要车子的电话,就约出了他,警方将其抓获。这个男人就是28岁的应某,他交代了自己伙同好友杨某盗车的情况。2月6日,杨自首。
杨和应家住路桥两个相邻的村庄,从小就是好朋友。
案发前,杨某是台州某汽车4S店的试驾员。因沉迷赌博,他欠下了10多万元的债,没钱还,他便想到了偷顾客的车。
杨偷配了几辆待售新车的钥匙,并记下了车的型号和购买者的详细资料。
他又找到应,说一起偷车。应考虑了几天,同意一起干。
1月21日下午,根据杨提供的信息,应骑摩托车找到王先生家,不久发现王的车,一路跟踪到路桥数码城。
看王先生停好车,进了数码城,应叫来杨,两人用偷配的车钥匙顺利偷走车,开到杭州打算销赃,结果一直没找到买家。于是,两人用手机胡乱拨号,找到了郑某,抵押了车子。
前天,路桥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杨某、应某因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丰田凯美瑞轿车价值23万多元),构成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和12年6个月,各处罚金5万元。
而郑某,明知是赃车而予以抵押、使用,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法庭上,应某的家人来了十多个,母亲一直在哭诉自己的孩子是个好孩子,被朋友给害了。听到判决,她当场瘫坐在地。
案发前,应某是台州慈善总会义工分会的成员,做了十多年义工,没有犯罪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