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县长沈晓红主持召开十三届县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海盐县创建“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实施意见》、《海盐县2009年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海盐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关于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的实施意见(试行)》、《海盐县2009年度着力提升县域工业经济综合实力考核办法》等,并讨论了进一步落实和提高劳动模范待遇的有关事宜。
从去年开始,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的意见》,海盐作为试点县,通过积极有效的工作,全面完成了各项任务,今年5月,被省政府残工委评为优秀单位。县有关部门希望,通过“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的创建,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使他们在康复、教育、就业、培训、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需求得到基本满足,使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民生实事工程。
面对大学生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的情况,昨天的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的两个意见将拓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渠道,具体细则共分9个方面,分别从选聘高校毕业生去农村和社区就业、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推荐高校毕业生到相关单位见习并由政府发放补贴等方面给予支持,同时,海盐还将从注册优惠、规费减免、创新资助、专利补助和完善创业服务等方面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创造更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