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款监督支付协议》(俗称四方协议)是为了防止中介携款逃跑的,现在我委托信义房产中介卖的这套房子还没拿到这份协议,就让我把房产过户,这中间是否有猫腻?”昨天,王先生打进本报热线85188518反映,“四方协议”是杭州房管局明确规定要签的,但是现在信义房产中介却拒绝提供。
房东:中介不给“四方协议”就要我过户
今年4月25日,王先生将一套位于西湖区的房子委托浙江信义房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售。当时,王先生和中介、买家分别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代理合同》、《房屋转让合同》、《房款监督支付协议》。
“四方协议应当是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但是,签订《房款监督支付协议》时,缺乏银行一方的印章鉴定。所以,协议交给中介去银行盖章。”王先生说,一开始就没有拿到这份协议。
此后,他曾向信义房产中介索取“四方协议”,得到的回复是“这份协议不能给你”。
令王先生纳闷的是,5月22日,王先生收到了信义房产的告知函,称买方已于5月12日将首付房款支付至保证金账户,让王先生和买方三个工作日内到产权登记管理中心办理产权过户及纳税手续。
王先生无法接受:“现在四方协议都没拿到,就要我去过户。我不知道他们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如果等我过完户,中介卷款走人我要找谁去。”
中介:一直在等房东来拿“四方协议”
6月24日下午,浙江信义房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楼小姐表示,她们从来没有说不把“四方协议”给王先生,而是王先生自己没来拿。
楼小姐说,当时,和王先生签订四方协议时,银行是没有盖章的。需要三方签好后,再交给银行审核盖章,这需要一个过程。5月21日,她们曾打电话给王先生让他来办理手续,并拿“四方协议”,但是,王先生不愿意来。
楼小姐认为,王先生没来的原因是王先生曾提出延期交房的要求,被买家拒绝了。
“我们所有的手续都准备好了,等着王先生来处理。但是,从5月22日开始,他就不愿意理我们,所以我们才发了办理过户手续的告知函。”楼小姐对于王先生的态度感到无奈。
不签“四方协议”可吊销中介资格证
事实上,杭州在二手房交易资金第三方监管方面一直走在前列。据杭州市房产管理局出台的《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代理房款监督的通知》规定,房地产中介机构在房地产买卖代理业务中不得直接收取或变相收取房屋买卖当事人的交易房款;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当采取在银行设立中介公司保证金账户、客户活期存折监管账户或其他形式的监管账户的方式,实行专款专用,中介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挪用。为此,《房款监督支付协议》也就应运而生。
通知还规定,发现违规行为视情节予以警告、暂停其办理交易手续资格、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中介机构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