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5日讯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对于诈骗嫌犯李太山等人来说,为了钱可以不择手段,甚至下令让手下在干活时故意锯断手指,然后冒充伤者亲属、朋友,到工地谈判,获得巨额工伤赔偿金。在两年多时间里,他们故意制造了13起类似的“工伤”事故,诈骗工伤赔偿金70多万元。今天上午9点,以李太山为首的这一团伙18名成员一齐站到了绍兴县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他们中15人自毁手指。
2006年5月,发财心切的李太山等人想到了故意制造工伤事故搞钱的“妙计”,当然,他们是不会让自己受皮肉之苦的。2007年12月,李太山、邱文果、丁国均、李维导等人经事先谋划,让丁国均到宁波招募务工者,结果招到了陈帅。李太山等人将陈帅安排到宁波余姚市北效村翠林居小区工地做木工,让其在做工时故意将拇指锯断,人为制造工伤事故以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2008年1月10日,陈帅在工地做工时,真的将自己的左手大拇指在木工锯床上锯掉了,结果住院治疗,邱文果立即到医院照顾。同年2月4日,李太山、邱文果、李维导等人冒充陈帅的亲戚朋友,以陈帅在工地做工时发生工伤为由,和工地负责人谈判,签订赔偿协议,骗得赔偿金4.8万元。
去年5月,李太山、邱文果、孙辉等人经事先商量,在宁波又招募到曾小强,李太山等人安排“海鹏”(另案处理)带着曾小强到绍兴县柯岩街道乔波冰雪世界工地做木工,同年5月11日,曾小强在工地做工时,伺机将自己左手拇指锯断,住院治疗。同年6月13日,李太山、邱文果、孙辉冒充曾小强的亲戚,到工地谈判,从工地负责人那里骗得8.5万元。
为继续行骗,李太山等人还以“传销方式”管理“断指务工者”,让其再去发展下线,招募新的成员,供吃供喝供住宿,以达到控制团伙成员及继续行骗的目的。到2008年6月,李太山等人在华东地区结伙诈骗作案13次,非法获利70余万元。骗得巨额现金后,李太山等人又以“放高利贷赚钱”、“买车”等各种借口将大部分现金拿走,只给务工者少量钱甚至不给钱。
绍兴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李太山等人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266条和第25条,均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属共同犯罪。18人被依法提起公诉。今天上午,本案没有当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