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因为见到有陌生男子从自己的出租房内出来,邹某怀疑自己的妻子与此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便持刀伺机报复,砍伤另外一名经过其出租房的男子。记者昨天从嘉善县法院获悉,邹某已被嘉善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据介绍,2007年10月间,邹某从外面回到自己位于嘉善县丁栅镇的出租房时,见有一陌生男子从租房内走出,便怀疑妻子与此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进入出租房与妻子发生激烈争吵并扭打。后邹某持刀假意离家,躲在租房附近的弄堂口,当许某路过其租房门口时,邹某便认为许某即是刚才从其租房内离开的男子,将许某头部、手部砍伤,后长期在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