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6日讯
“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竟然维修了4次,每次都用了3天就坏了,现在还开不了机。”日前,家住安吉县孝丰镇的刘小姐怒气冲冲地跑到安吉县消费者协会,投诉她的手机维修一事。
据了解,今年2月份,刘小姐花了1500元购买了一品牌手机,在买来后不到一个月就出现手机启动不了等故障。拿去维修半个多月后,经销商通知她可以取手机了,但仅仅使用了3天,又同样出现了开不了机的毛病。在此后的3个月内,该手机前后共修了4次,每次都是修完用上两三天就无法开机了,而每次经销商都是以先维修再说等理由搪塞。
为何自己的手机花了几个月的时间进行维修,仍是不能使用,经销商也没有合理的说法。
了解情况后,消保委的工作人员找来经销商,商家解释说,虽然刘小姐的手机确实是因为不能启动维修了4次,但不能确定就是质量问题,也有可能是人为使用不当造成的。其次,手机开不了机不一定是同一原因造成的,要换同型号的手机是要凭三包凭证中的修理记录的。原来刘小姐每次去修理,经销商出示给刘小姐的都是一张经销售商自己出具的维修单,并没有在手机自带的三包凭证上记录。消保委工作人员指出未在三包凭证上记录责任在商家而不在消费者,维修单上也清楚载明每次修理原因均为不能开机,至于什么原因,处于消费者角度是无从辩别的。最后在消保委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经销商同意为刘小姐更换了一部同型号的手机。
该县消保委工作人员通过多次走访了解到,手机在维修方面存在一些陷阱,需引起广大消费者注意:一是经销售商向消费者只出具维修单,并不在三包凭证上载明维修记录;二是三包记录与实际不符,如明明是硬件坏却只记录为软件升级,刻意回避三包规定;三是将维修时间记成检测时间,以此来拖过包退包换期。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切记手机送去维修时一定要让商家如实在三包凭证上作修理记录,以便日后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