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女士和同事前两天在雷迪森广场酒店吃饭,中途去洗手间经过酒店的风水池前,感觉地面有水,脚底一滑,摔了一跤。
服务员走上前询问,祝女士当时感觉还好,说没事,右脚扭了一下。经过二楼大堂时,大堂副理见祝女士走路一瘸一拐,问明情况,送祝女士去杭州市中医院检查。
结果祝女士右脚的小拇指骨折,需要静养,不能下地。
“雷迪森酒店第一天主动帮我结算了医药费和拐杖的费用。”祝女士说,考虑到自己一个人生活,父母八十多岁还需要照顾,祝女士提出要护工。酒店开始答应,后来突然反悔,后续的工作不管了。
“开始答应得好好的,帮我们找护工,态度很好,后来突然来了180度的转弯,我们怎么接受?我们到你们酒店里来用餐,享受的就是你们的服务,我们也不是在酒店里跳舞或玩,而是正常走路,即使地面没水,你们也有责任保护我们的安全。”祝女士的朋友金先生非常生气。
祝女士要求酒店赔偿误工费、护理费和医药费等共3万元。
杭州国大雷迪森广场酒店副总经理戚永平说,祝女士6月23日中午在他们酒店摔伤,究竟是不是在风水缸附近,属于监控盲区。“后来之所以没有答应对方找帮工,主要是祝女士的说法中,有些细节还不清楚,摔伤位置又正好在监控盲区。”戚永平说,酒店总经理目前出差在外,下周二回来,到时她会将此事汇报给总经理,给祝女士一个明确的答复。酒店也希望通过沟通协调,尽快解决此事。
【律师说法】
酒店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祝女士提供的相关材料证据,浙江省金道律师事务所侵权法律部主任魏勇强律师说,客人在雷迪森酒店路过有水的地面摔倒,雷迪森酒店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情况,排除客人故意摔倒的情形,没有客人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故意冤枉酒店。如果走法律程序,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第17条的规定,祝女士所说属实,则雷迪森酒店需赔偿客人“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魏勇强律师还强调,是不是在监控盲区摔伤并不重要,在酒店用餐过程因地面有水摔伤才是重点,如是则酒店都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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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地面有水,也是摔成骨折
苏大伯对乐购超市的处理还算满意
苏大伯昨天中午一个人去位于建国北路的乐购超市买东西。才走到冷冻冷藏区旁,哎呀一声就仰头摔倒在地。倒地的苏大伯痛得直咬牙。
旁边有超市员工赶紧上来扶苏大伯坐在地上。“冷冻区域的冰块融化了,有水渗到了地板上,苏大伯脚底下的这块地板有点滑了,而苏大伯穿的又是凉鞋,所以不小心才摔倒了。”一位目击的乐购员工跟记者说。
苏大伯摔倒后,有乐购工作人员现场拿了冰块给他敷在脚上,还拿了两块夹板把大伯的左脚受伤处给绑直了,等120急救车来了,苏大伯被大家抬上了担架送往了红会医院。
超市出面很及时,也给他先做了紧急施救,到医院又赶紧给他叫了个护工,所以苏大伯尽管受伤了,对超市的处理态度还算满意。昨天下午5点左右,苏大伯被送往手术室进行骨折手术。“幸亏当时施救得当,这位病人除了骨折没有其他大碍。”护士说。
昨晚5点多,记者在建国北路乐购超市冷冻区看到,大部分有冰块的地方,超市都在地板上铺有防滑垫。苏大伯摔倒的地方正好是防滑垫之间的空当。
一位主管正在叮嘱清洁工,要加大拖地的频率,别再发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