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 6月28日,诸暨爱心义工何雪灵参加帮助贫困学生的“爱心书包漂流”活动,在人群中她挥舞着小国旗,显得十分精神。这面小国旗是她自己从外地捡拾收藏的。
何雪灵收藏小国旗在当地小有名气。她说,近年来,各类活动中总能看见手持小国旗、表达爱国激情的民众。可庆典完了,呐喊过了,不少人将手中的国旗随手一掷。国旗是神圣的,无论大小都应妥善保存。她告诉笔者:“前几天,刚在上海参加一个活动,就捡了40多面小国旗。回家后我将旗一一熨烫收藏起来。”
今年41岁的何雪灵,在诸暨城区经营着一家女子美容店。由于工作关系,她经常要去各地参加培训和活动,而从去年5月的一次广州之行后,她多了一件事情:捡国旗。
“那次去广州办事,刚好遇上一个庆典活动,场面很热闹,人也很多。可活动结束后,不少人把手里的小国旗随手扔了。”何雪灵说,那时看到有人把国旗踩在脚下,心里很不是滋味,就走上去把国旗捡了起来。那次,何雪灵一共捡了67面小国旗。回到诸暨后,她把这些小国旗逐一清洗、熨烫,然后放进专门的收纳盒。
此后,捡国旗就成了何雪灵的“癖好”,每到一个城市,只要时间充裕,她就会去广场转转,但凡看到有人手持小国旗,她就会多加留意,如果看到有人准备将小国旗丢弃,她甚至会主动上前讨要。遇到丢弃在地被弄脏了的小国旗,她便带回来洗净收藏好。就这样,何雪灵捡国旗的足迹遍及广州、北京、深圳、上海等地,一年多下来,她从全国各地共捡回了600多面小国旗。
何雪灵将捡回来的国旗部分陈列在自己的美容店里。她还把店里原本张贴的产品广告单都撤了下来,换上了一面面神圣的小国旗。很多人都对她的行为表示不解,她说:“一个人首先要爱国,其次才是爱家、爱自己的事业。国旗是神圣的,无论大小都不能乱丢!”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节选)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
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
第十九条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