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9日讯
湖州市南浔区公安分局严肃处理一酒后驾车致人死亡的民警。
6月25日凌晨零时30分许,该分局南浔派出所副所长章立酒后驾驶牌号为浙E56156的丰田花冠自备私家车,行至湖州市区威莱大街中国人民银行门口路段时,与28岁的行人朱某发生碰撞,致朱某死亡。事发时,章立的车套挂沪A99690号牌。
事发当日,湖州公安交警部门即对该起交通事故立案并展开调查。经对章立血液检验,酒精含量为0.69mg/ml,为酒后驾车。
前天上午,南浔区公安分局根据公安部“五条禁令”,对章立酒后驾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决定给予其开除处分(相关手续已上报)。公安机关明确表示,待查明事故责任后,将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