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购买奥林巴斯行货相机,回家后一问客服热线,才知道买的是水货,付先生认为,商家这是在欺诈,应当退一赔一。
以为买的是行货,回去一查是水货
6月19日,付先生花2350元在教工路百脑汇一楼1C03-1C05的杭州明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买了一部奥林巴斯SP-565UZ相机。
“付钱的时候,我问过工作人员,可不可以全国联保,被告知没问题,就放心地买了。回家后,我想最好再向奥林巴斯客服核实一下序列号,便拨通了相机用户手册上的全国免费服务热线。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一个查询序列号的电话号码,我正想去查时,却发现相机盒盖上标有一个查询序列号真伪的号码,该号码和客服告诉我的不一样。”发现这一情况后,付先生意识到,自己购买的很可能不是行货相机。
是假货还是水货呢?为了搞清这一点,当天下午,他赶到了杭州明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要为自己讨个说法。
“这个时候,他们就说该相机不是行货,而是水货,是搞错了。我就觉得奇怪了,当时我明明询问过是不是行货,他们说是的,现在怎么成了一部水货机呢?”付先生说。
商家承认当时没有明确告知是水货
昨天,付先生表示,把水货当成行货卖,商家的这种行为属于欺诈,他要求退一赔一。
对此,杭州明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李小姐说:“付先生来购买前,托了一个朋友来先问过价格,当时他要求便宜些,我们店已经没货了,就从别的店拿了这部相机给他。其实这部相机并不存在质量问题,除了少了全国联保和行货相机并无区别。当时我们确实没有明确告诉他这是水货,但这样就可以认定我们是欺诈吗?考虑到我们有一定责任,一开始他来说的时候,我答应给他换成行货,再给予200元的补偿,可是他并不同意。现在他到处去投诉我们,损害了我们店的名誉,我们最多给他退货,如果他不同意的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双方意见不一,经记者协调,最终付先生表示,考虑到走法律途径要消耗大量的时间成本,他同意退货。
李小姐表示,会安排工作人员,尽快给付先生退钱。
关键词解释:欺诈和退一赔一
什么样的行为可称为“欺诈”呢?
一般来说,生产者或经营者作虚假宣传、发布虚假信息、签订虚假合同等,误导和欺骗消费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可认定为欺诈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指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这就是“退一赔一”。
本报曾在2006年报道过类似的维权事件:周先生在一家电卖场花3600元买了一部富士相机,后来机子出了问题,他拿着保修卡去特约维修点,却发现无法享受保修,这才知道当初买的是水货。周先生认为,家电卖场卖水货是欺诈行为,要求退一赔一。经拱墅区消协调解,家电卖场同意全款退机,并赔偿3600元,共计7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