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新车本是桩高兴事,但去上牌时被告知发票公章模糊不能上牌,回头找商家想重开一张却又遭到拒绝。这桩“麻烦事”折腾了康先生好几天,前两天才总算在南湖区消协的协调下得到了妥善解决。
在江苏吴江盛泽镇做运输生意的康先生,前段时间为了扩大经营准备再买辆新货车。汽车毕竟是件花费很高的消费品,所以康先生特地从盛泽来到嘉兴汽车商贸园挑选新车。经过比较,6月初康先生在汽车商贸园内的一家汽车连锁公司购买了一辆福田货车。但当康先生来到吴江市车管所给新车上牌照的时候,车管所的工作人员却告诉他这车上不了牌。原来,经销商开具的购车发票上由于印章油晕染开来,公章字迹模糊不清,而且发票的打印格式也不完全规范,因此车管所拒绝为康先生的新车上牌照。
康先生无奈再次返回嘉兴汽车商贸园,找到经销商要求重开发票,却遭到拒绝。没了办法的康先生只得向南湖区消协投诉。调解中,康先生表示由于经销商的工作疏忽,不仅浪费了他的时间和精力,还耽误了他的生意,提出要求经销商给予一定的赔偿;经销商则表示刚盖出的印章油晕染是正常现象,康先生在拿到发票的时候就应该仔细检查,如果当场提出重开发票,完全可以避免来回奔波。双方在谁承担来回路费、误工费上无法达成协议。
就这样折腾了好几天,经销商总算在南湖区消协的协调下同意将原发票作废重开一张,并补偿康先生误工费、交通费共600元。康先生对此结果表示认同。
区消协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如汽车、摩托车等商品时,应当场要求销售商按照规定格式开具发票并加盖清晰的发票公章,以避免事后因格式不规范、公章印迹模糊无法上牌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