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6月30日,我市120急救指挥中心正式成立,标志着我市在嘉兴范围内首家实施急救力量在120指挥中心的统一调度和领导下开展院前急救。
“120”走过十年
海宁市“120”急救中心于1998年12月正式成立,因为没有急救工作人员编制,无专职指挥调度人员,急救医生、驾驶员配备不足,急救水平偏低。
院前急救统一号码为“120”
而120急救指挥中心的成立将力图扭转目前存在的困局,使我市的院前急救安全、高效、有序。120指挥中心由市卫生局组建,挂靠市人民医院,主要履行的职责是统一协调、指挥、调度全市院前急救工作,统筹医疗资源;设立120呼叫中心,实行昼夜值班;对急救站(点)进行业务指导及管理;收集、处理及贮存急救信息;统一管理120等形式急救电话;组织开展急救知识技能的宣传培训和急救医学的科研、学术交流。
就近、自愿、专科原则
根据7月1日起实施的《海宁市院前急救管理暂行办法》,我市院前急救医疗网络由市“120”医疗紧急救援指挥中心(简称120指挥中心)、120急救站及网络单位急救点组成。从事院前急救的车辆统一由120指挥中心,遵循就近、病人或家属自愿、专科的特点进行调度。清醒病人或有家属的病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在出车单上签字,按病人或家属意愿转送,重危无行为能力的病人原则上就近或送市人民医院抢救。根据本市目前的实际情况,暂设立一个急救站、四个急救点,急救站设在市人民医院。急救点由网络单位承担,根据交通、区域情况设置。以后根据需要,可增加急救点。
人民医院、中医院、三院、森桥医院
达到二级以上综合性(含中医院)医院急救水平的,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可加入网络从事院前急救。目前,我市有4家医院可以进入急救网络: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三院、森桥医院。
市卫生局负责人明确表示,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医疗机构不得设置急救点,从事院前急救工作。医疗机构接到急救呼救信息应当立即报告120指挥中心,由120指挥中心统一指挥调度。擅自设置急救点或使用“120”以外的号码开展院前急救、争抢病人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