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1日讯
6月30日,记者在义乌市法院获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及浙江省高院通知,自今年7月1日起,义乌法院将受理辖区内诉讼请求或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下的九类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件。
这是该院继2005年成为全国首个具有涉外商事纠纷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后,再次成为全国首个,也是唯一一个试点审理部分专利纠纷案件的基层法院。
这九类案件包括:申请专利权纠纷案件;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假冒他人专利纠纷案件;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案件;诉前申请停止侵权、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案件;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案件;其他专利纠纷案件。符合上述条件的涉外、涉港澳台专利纠纷案件亦由该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专利纠纷案件由最高法院指定的中级法院管辖。义乌作为国际性小商品流通中心,市场外向度达65%,相继成为全国50个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中唯一的县级市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全国50个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城市唯一入选的县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