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2日讯
记者从浙江省丽水市龙泉消防大队获得最新消息,7月1日晚9时36分,消防部门已经将侧翻进河中的槽罐车贮存的液化石油气用导管导出,进行点火燃烧。
6月30日上午7时30分左右,一辆载有23吨液化石油气的槽罐车在行驶至54省道龙泉市查田镇青坑岙路段时,坠入小梅溪,致使少量液化气泄漏,一人受伤。事故发生后,龙泉市政府立即启动了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市委副书记、市长梁忆南,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徐为民,副市长曹新民亲临现场指挥协调抢险工作。丽水市消防支队金大坚政委、鲁岳群参谋长到现场指挥。
据初步勘察,坠落河里的车辆距离地面落差4米,储罐发生泄漏,形势危急。消防部门立即组织人员对罐体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共有四处泄漏点。消防官兵使用器材对泄漏的部位进行了堵塞。由于天气炎热,暴露在水面上方的罐体气温较高,消防官兵每隔半小时对罐体进行一次冷却,以防止温度偏高、加快气体的泄漏速度。
鉴于坠河槽罐车的起吊难度大,消防部门从宁波请来了专家组。经过勘查,专家组决定采用先燃烧掉部分液化气,减轻其重量再起吊的方案。
目前,消防官兵仍坚守在事故现场,预计到本周六才能处置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