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3日讯
在浙江永嘉务工的郭某,从小就有个特殊爱好——试制炸弹。
几次成功后,他想玩一个更厉害的——做定时炸弹。谁知,炸弹意外爆炸,房顶被掀开,房间里一片火海。郭某自己也被炸成重伤,被迫切除左手摘除左眼。日前,永嘉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6岁的郭某自小便对玩火药情有独钟,从玩鞭炮、爆竹,发展到自己拆爆竹取来火药,再制作成简易的爆炸物。
2009年3月,在永嘉县一家酒楼做服务员的郭某辞职后,无所事事,又开始玩起了火药。
3月10日,为了展示自己研制的爆炸物,郭某特意拉上三个室友来到偏僻处试验,结果成功了。
郭某狂喜,萌生了要更上一层楼的想法——研制一个定时炸弹。
通过前期准备,3月14日晚上8点半,郭某在租房内用捡来的啤酒罐装入烟火剂、黑火药等物,并用闹钟、铜线、电池、导火线等物,意欲制造一个可以定时的爆炸装置。
十分钟后,安装工作已经接近尾声,不料正在郭某连接闹钟与啤酒罐时,爆炸装置发生爆炸,“轰”的一声巨响,整栋楼房被震动,房顶被掀开,房间里顿时一片火海。
郭某和当时同在房内的侯某,以及郭的两个侄子,均被不同程度炸伤。经伤势鉴定,郭某自己重伤,其余两人轻伤,一人轻微伤。
法院认为,郭某违反国家有关爆炸物管理法规,擅自制造爆炸装置,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鉴于郭某能够自愿认罪,予以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