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避让下车的客流时自己摔倒了,还是被这个下车的小伙子撞倒了,这个差别可大了。
昨天,一年前发生的198路公交鼓楼站下车乘客“撞人门”,在上城法院展开一场激辩。本来法庭想用简易程序处理,20分钟便可以了结的案子,最后用了两个小时还没有结果。由于事关道德层面,加上双方对事实的描述完全相反,庭审结束后,双方都不愿调解。法院也没有当庭宣判。
一年前的“撞人门”
2008年7月30日早上7点40分,80岁的骆老太在鼓楼车站等车。这会儿,从198路公交车上下来一拨乘客,80岁的老太太当时倒了地。下车的乘客中,有一个姓卢的小伙子为老太太垫付了2500元医药费。老太太当时是造成左粗隆间(属股骨的一部分)骨折,医药费花了3万多。
老太太方的说法
诉状是80岁老太太提上来的,姓骆,义乌人,常年在杭州居住。骆老太诉状上说,当时是那个下车的小伙子小卢,直直就撞上了骆老太太,撞翻在地,老太要求小卢赔偿85412.45元。
老太太昨天并没有出庭,是她的一个密友王大爷出的庭,也算是她的证人。
对于当时的情况,王大爷说,他一直陪在老太身边,目睹这整个事故经过。“那天,我和她一同前往鼓楼附近的防空洞乘凉。我就站在老太婆旁边,看见一个小伙子急急忙忙从198路车上下来,迎面就把老太婆撞翻在地。那个时候小伙子想逃,一下就被我逮住了。”
目击者金涛的说法
小卢昨天也带来了一个自称是目击者的金涛的证人,金涛说:“王大爷当时没和骆老太在一块,他是听到骆老太叫了,才从桥上赶过来。”
金涛说他站在与骆老太、小卢一米之内的地方,所以看得还是比较清楚的。“虽然当时车上人比较多,也很挤,但小伙子下车的速度并不快。那个时候,骆老太为了避让下车的人,后退了几步,她的左肩和小卢的左肩擦了一下,力度并不大,当时老太也还没有摔在地上。小卢去扶她,但她一甩手,结果自己倒地上了。”
小伙子和律师方的说法
小伙子姓卢,在当时公安的笔录中,小卢是这样陈述的:我是杭州一所高校的学生,当日,我乘坐由北至南方向的198路公交车赶着去学校参加考试。到鼓楼公交站时,我感觉自己左肩被人撞了一下,一转身,发现骆老太倒退了几步,便上前扶住她,结果,老太不让他扶,一甩手,结果自己倒在了地上。
小伙的意思很明白,是他被老太撞了一下。至于他扶了对方一下,和他为对方垫付了2500元医药费,并不能由此说明:是他撞倒了老太太,他觉得理亏,所以才扶人家,才为人家垫付了2500元钱。
小卢的律师也认为,骆老太为避让他人、重心不稳而摔倒,小卢不应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