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3日讯
近日,丽水市文明办等单位联合发文,征集思想道德公益广告作品暨浙江省第十二届优秀广告作品大赛参赛作品。
此次活动由市文明办、市工商局主办,市广告协会承办。征集的参赛作品分为影视、平面、广播和户外广告作品等四类。
影视类作品须录制在DVD光盘上,存储格式为MPEG4,时间不得超过60秒;平面类作品为实样或打稿,尺寸均为50×40cm(海报除外),并以150克轻黑硬卡纸装裱,同时提供作品原件刻录光盘一份,存储格式为*.tif;广播类作品每条须刻录在光盘(CD)上,且每条时间不得超过120秒;户外类作品为实样或打稿(附8寸彩色实景照片),最大尺寸为50×40cm。
凡在2008年8月1日至2009年7月15日设计、制作或在公共传媒发布的公益广告和商业广告均可参赛。每件参赛作品须填写两张参赛作品登记表,并于2009年7月20日前报送丽水市广告协会,具体事宜可拨打2298726联系。我市将选出一定数量的公益广告和优秀广告作品报送省广协参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