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资料:朱连钗,女,1966年12月出生,遂昌县妙高镇葛坪村村民。
2008年4月20日下午1点多,当朱连钗做好家务走出家门时,只见家门口左侧的水泥坪上,一位中年男子,正拿起一把菜刀向一名孩子的脖子上抹去,顿时鲜血飞溅。
而不远处还站着的两个孩子,他们被眼前的这一切吓得呆若木鸡。
朱连钗还没明白过来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又见这名中年男子将凶狠的目光,转向边上的两名小孩。
“住手,不许伤害小孩!”朱连钗大喝一声,快步上前,死死地抱住这名男子的腰部。
两人扭打在一起,那男子举起菜刀,砍在朱连钗头上,鲜血顺着额头不断往下流。
中年男子使劲挣了两下,但没有甩开朱连钗。丧心病狂的中年男子又将菜刀如雨点般地落在朱连钗身上。
“救命!”剧烈的疼痛使朱连钗将双手下意识地揣得更紧,她使出全力进行反抗。在扭打中,两人很快翻入了门前的排水沟里。
在排水沟里,杀红了眼的中年男子在挣脱了朱连钗的束缚后,在她的身上又是一阵猛砍……
孩子的哭喊声惊动了村民,他们从四面八方赶来,但眼前的一切还是让他们惊呆了——人们在排水沟里看到了一个“血人”。
村民一个个跳到沟里按住了歹徒,抱起了早已昏迷的朱连钗,送往医院。
头部19刀,左手14刀,右手4刀……经过9个多小时的医院抢救,朱连钗才转危为安。如今,朱连钗的头、脸、手到处留下交错叠加的疤痕,而且双手刀伤严重,很有可能会落下终身残疾,缺失的一块头骨仍需手术与大量医疗费。
面对这一切,朱连钗说:“我是有两个孩子的母亲,面对当时的惨状,我想只要是母亲都会冲上去。”
2008年,朱连钗被评为丽水市首届道德模范、“浙江骄傲——2008年度最具影响力人物”,2009年4月她又被评为“浙江省见义勇为勇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