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常说,再狡猾的狐狸也躲不过猎手的枪。近日,当湖街道某五金厂业主李某偷税的行为终究没有逃过税务部门的“法眼”。
不久前,市国税局稽查人员对李某的企业进行日常稽查。在查阅相关账册、报表、原材料等后,发现该企业建账规范,报表逻辑准确,账实相符,没有什么偷税行为。李某见此情形,忙向稽查人员表示,他绝对是一个诚信经营、诚信纳税的经营户,从没有过偷税的歪脑筋。
稽查人员在查完账后,又和会计老张、李某交谈了起来。在谈话过程中,稽查人员发现老张回答问题时,总是偷偷地瞄一下李某,有时干脆不回答,让李某代为回答。照常理说,身为会计的老张应该对进货销货十分清楚,可为什么回答问题总是支支吾吾?于是,稽查人员重点对李某进行询问。而李某总是避重就轻,以各种借口回避问题。此时李某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他伸进口袋掏出手机准备接听时手一抖,结果把口袋中的一个小本本抖了出来。李某一见,吓得满脸通红,顾不上接听电话,惊慌失措地拿起小本本藏了起来。这一举动引起了稽查人员的高度警觉,于是,立即要求李某拿出小本本。稽查人员一看,上面清楚记录着2007年以来,该企业销往客户的产品清单,其中有好大一部分属未开具发票的销售行为。在事实面前,李某不得不承认五金厂存在着建账外账,利用客户不需要发票偷逃税款的行为。
在该小本本上稽查人员发现,自2007年以来,五金厂未开具发票的销售额有3万余元,全部未申报纳税。据此,市国税局作出了追缴该企业应缴未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1.3万余元,并予以加收滞纳金及罚款1.5万余元的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