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7月6日讯 7月6日,省邮政速递局负责人表示:今后,浙江消费者接到邮政速递员送来的代收货款的特快邮件时,可以先开箱再付款。省消保委在获悉此消息后,对浙江邮政率先推行新规则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做法表示欢迎。
中国邮政“代收货款业务”是指为各类邮购、电子商务、电视直销等企业提供的快速传递实物、代收货款,并代为统一结算的一种特殊业务。多年来,该种业务一直执行“先付款后交货”的制度,即消费者只有在交付了货款后,才能打开邮包查看自己购买的商品。
“先付款后交货”的硬性规定,使消费者屡屡遭遇“邮购门”的陷阱。有的消费者付款之后发现有问题,但邮递员常以“只负责投递”为由,要求其自行与供货方交涉。
按照新规则,消费者在收货之时,可以当场要求开箱,邮递人员将予以配合。如发现不是自己所订购的货物时,消费者可选择退货。
不过,省邮政速递局负责人表示,新规则现在只是“试行”,省邮政速递局估计“最快本月底能正式对外发布新规则。”另悉,在浙江等地试行的基础上,国家邮政局将尽快在全国推广这一新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