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8日讯 “我从昔日的创卫功臣成为阶下囚,悔过之痛无法言表,法制观念淡薄是我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源所在,人心不足是我走上犯罪道路的心灵恶魔,交友不慎是我走上犯罪道路的台阶。”
这是原临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著名“反腐”作家程凌征,因贪污受贿被拘后写的悔过书。
张永睿,是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工作人员,因为工作关系,常接触到贪官们归案后写的悔过书。
“希望组织再给我一次机会,我绝不再走回头路,绝不拿自由换金钱。”张永睿说,这几乎在每一个落网贪官写的悔过书中都会出现。
张永睿说,贪官写的悔过书有的洋洋洒洒万言,有的仅寥寥百余字;有的写得颇具“水平”,有的不知所言。
对于为什么要收钱,贪官们在悔过书中,大致归纳出三个原因:人情往来,抹不下面子:心理不平衡,觉得帮了他人的忙,对方就得有所表示;觉得自己怀才不遇,一直得不到提拔,不如拿现有权力换点钱。
因为工作关系,我常接触到贪官们归案后写的悔过书。
这些悔过书有的洋洋洒洒万言,有的仅寥寥百余字;有的写得颇具“水平”,有的不知所言。惟一相同的,就是这些贪官们对自己的行为均感到后悔,都说“希望组织再给我一次机会,我绝不再走回头路,绝不拿自由换金钱”。
失去自由方知自由的可贵,后悔晚矣!
我总结了一下贪官们写的悔过书,对于自身为什么要收钱,他们一般把原因归于以下几种。
先说客观方面,有三种理由:
一是人情往来。
他们认为逢年过节,收受相关人员所送的礼金、购物卡,是我国特有的人情文化。“如果我不收,会影响跟他们的关系,碍于情面,第一次就忐忑地收下了。”
只是收钱的事情,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在多次的人情往来中,也就从最初的忐忑不安发展到后来的心安理得。
甚至有些人认为,自己帮老板们发了财,老板们“孝敬”自己也是应该的,紧跟着,也就有了“索贿”。
二是心理不平衡。
基建领域的贪官在这方面表现得更为突出。
一个工程上马,资金是巨大的,而在市场经济早期发了财的老板们出手阔绰的形象,往往会使一些管理工程资金的人心理不平衡,于是心中就有了贪的欲望。渐渐地,在老板们安排的饭局、牌局上,他们被“拿”下了。
三是归结于组织。
贪官们往往认为自己才高八斗,却长时间得不到组织的提拔,觉得自己怀才不遇。遇见了肯出钱的大老板,他们觉得老板们出钱,自己出力,于是也就成了金钱的俘虏。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出于何种认识收了钱的,当贪官们身陷囹圄时,他们最终都会幡然悔悟,认为“送他钱”的惟一理由,是“他们只是看中了我手中的权力,只要权力一旦丧失,送钱的人便不再趋之若鹜,而是惟恐避之不及”。
主观原因有两条:
第一条,学习不够,放弃了世界观的改造,使得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偏移。
“虽然参加了党的理论学习、廉政教育,但都只是在走过场,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他们说,即便是到监狱聆听贪官的现身说法,也感到离自己遥远,与己无关。
第二条,说自己不懂法。
“我没想到抽几条烟,拿几瓶酒,收几张消费卡,就是犯罪,没想到会坐牢,我是个法盲。”这是一些贪官常用的说词。
其实,对这些贪官来说,一般都接受过教育,法律常识应该有。而且,进了工作单位,也会有相应的教育。他们说自己是法盲,只能说在受教育时,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不认真。
事物发展变化有内因、外因两种因素,内因是根本,外因是条件,外因要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对于贪官来说,把落马归结于外在的社会环境、制度等,都只是他们的借口,也只能说明他们还没有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根源,没有追究自己的思想根源。
苍蝇不盯无缝的蛋,所以,贪官们仍需反思,从自身上面多找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