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杭州市交通警察局发布公告,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杭州道路实际情况,杭州市交警部门将从下周四起,对在本市有3次(含)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如果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理的机动车将依法予以扣留,待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后,立即返还相关车辆。
这已经是一个月内杭州交警第二次调整违法次数扣车标准了。6月30日,浙江省公安厅交管局规定“机动车及驾驶人有超过5次(含)以上交通违法行为且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罚的,一律予以扣车”。根据此规定,杭州交警动真格,进行路面整治,一旦发现有超速50%以上和5次以上违法未处理的车辆,立即暂扣。
实际上,5月25日全省部署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以来,在省公安厅交管局规定的6月30日之前,杭州交警就已经将原来的“7次违法记录未处理依法扣留车辆”率先下调为“5次”,这一次继续下调未处理违法次数,抬高机动车违法行为成本,从严执法,规范道路交通行为。
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主和驾驶人,如需了解自己车辆的违法记录情况,可通过杭州交通信息网(www.hzti.com),输入自己的车牌号和车辆识别号查询,一旦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应尽早接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