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继出台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实施意见后,海盐又于近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促进海盐大学生充分就业。
企业将推出3000个岗位
根据新政,人事劳动部门今年要组织举办不少于5场针对海盐籍高校毕业生的招聘会,组织各类企业推出3000个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力争招聘高校毕业生1500名。对招聘高校毕业生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进行奖励,每吸收一名高校毕业生补助500元。
招聘大学生的企业还享有贷款方面的优惠。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录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给予200万元以内、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并由财政部门按照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卫生系统等
也会提供专门岗位
除了企业,各部门也将充分挖掘就业潜力,推出适合海盐籍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县卫生部门已经明确,今明两年要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努力改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结构,力争到“十一五”末,全县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有一名高校毕业生。县教育局也会根据海盐农村学前教育的情况,选择海盐籍大专以上毕业生,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推荐到农村学前教育机构工作。公安在招聘协(辅)警等时,也会重点面向高校毕业生,特别是海盐籍高校毕业生。
毕业生见习和培训
都会得到资助
就业问题的解决,只靠接收单位一方的努力显然不行,因此,海盐对刚毕业的大学生也将提供多方位的资助。
今年凡具有海盐常住户口,且办理失业登记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均可向人事部门提出见习申请,由人事部门推荐到相关单位进行不超过6个月的见习。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按海盐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财政按人均每月500元标准补贴给见习单位。
大学生如果一时找不到合适的接收单位,想通过职业培训获得更好的机会,县政府同样会给予全力支持。根据新政,对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经劳动保障部门资质认定的培训机构免费培训合格后,给予培训机构以一定的职业技能培训补助,标准为每接收一名大学生500元。而对于通过初次技能鉴定的,给予大学生每人180元的职业技能鉴定补助。
考虑到有部分家庭困难毕业生的现实情况,县人事、财政部门对其中符合条件的发放临时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每月500元,临时生活补助领取最长不超过6个月,并免计家庭收入。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也会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考务费用和体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