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9日讯
今天上午,记者从东阳市公安局获悉,该市“4·25”交通事故昨天已有调查结论:胡某驾驶机动车辆有闯红灯的严重违法行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李亚鹏的哥哥李亚炜事发后有弃车逃逸行为,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4月25日晚上,东阳市横店镇万盛街与华夏大道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当时治安视频监控录像显示,当晚7时41分许,一辆松花江牌轿车在途经该路口时闯红灯,与一辆奥迪轿车发生碰撞。松花江牌轿车侧移,将过路口的行人李某撞倒。交警赶到现场后,将肇事的松花江轿车驾驶员胡某及在现场自称是奥迪轿车驾驶员的张某予以控制。经初步调查,胡某是横店镇某饭店主管,张某则是某剧组生活制片人。当晚,伤员李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次日,东阳警方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将胡某刑拘。
4月26日,李亚鹏的哥哥李亚炜向交警承认自己是奥迪车司机;之后,死者李某的亲属到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反映,奥迪轿车出事时的驾驶员是李亚炜的弟弟李亚鹏。6月12日下午,东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就此举行了一场听证会。
为此,公安机关进行了多方取证。据警方调查,4月25日晚7时45分,奥迪轿车驾驶员曾向120急救中心报警,报警的手机号码是由某剧组统一购买后分配给李亚炜使用的,办案民警随即调取120急救中心的电话录音资料样本和李亚炜事后作为检材的录音资料,送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进行语音鉴定。5月26日,该中心出具鉴定书,结论为:检材录音中拨打120急救电话的男性说话人是样本录音中的李亚炜。死者家属对此提出异议。于是,东阳交警又委托司法部“司法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重新鉴定,结论一致。之后,综合各方调查,交警部门认定奥迪轿车出事时驾驶员是李亚炜。但从民警的调查情况看,没有证据证明事故前李亚炜曾喝酒。
昨天,东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有关法规作出责任认定:胡某驾驶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遇红灯继续通行,其行为存在严重过错,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胡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李亚炜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虽向120打过求救电话,但后来弃车离开现场,而且明知他人冒充奥迪轿车驾驶员接受交警提取血样检测,但直至次日接受调查前均未向公安机关报告自己的交通肇事行为,属弃车逃逸行为,认定李亚炜负事故的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