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以为把偷来的东西归还就能脱离干系,而在7月8日,四川人曹某的“美好愿望”落空了。
当天下午1时,王店镇上一小区的居民何女士办完事回家,在二楼楼梯口碰到一名男子走下来,当时何女士并未在意,可当她来到五楼,看见家里的门锁被撬,手表和1900余元现金不翼而飞时才恍然大悟:“刚才那人是小偷啊!”何女士立即下楼骑上电动车追出,在铁路桥附近将男子截住。“是你偷了我的东西?快还给我。”何女士喊道。“我两天没吃东西所以才偷的,还给你好了。”男子边说边将窃得的物品归还,并欲离开。何女士哪肯罢休,拉着男子要去派出所。“去就去,反正东西还给你了。”男子理直气壮地说。
经调查,男子今年24岁,四川人,18岁来到秀洲区,始终无正当职业。在派出所,当民警做完笔录后,曹某天真地问:“东西都还掉了,我可以走了吗?”他哪里料到,自己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民警依法对其实施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