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姐,因脸上有一大块紫色的胎记而得名。
在嘉善东郊,她可算得上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手下跟着几个帅小伙。
因涉嫌开设赌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罪名,花姐和她的马仔们7月13日将被嘉善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花姐闯荡江湖的梦想就此破灭。她说,出来混,是要还的。
2005年10月的一个夜晚,一辆黑色轿车停在杜某的棋牌室门口,两个身强力壮的小伙子走下来,恭敬地打开后座。
车上走下一个人,梳着大背头,嘴里叼着烟,这个人就是花姐。
杜老板被拉到她面前,“认识我吗?老板,弟兄们要口饭吃,给点香烟钱!”。
她要求杜老板每天交100元保护费。对于花姐的厉害,杜某早已耳闻,讨价还价后,答应每天交50元。
交了几千元,杜某不交了,花姐先是打电话威胁,后带人砸场子。杜某怕了,连连表示不会报警,她才扬长而去。
花姐采用威胁、恐吓的手段,从当地多家棋牌室强拿硬要“保护费”。
要是有人敢不给面子,花姐也是不会客气的。2006年12月4日,花姐打电话问董某讨要3000元欠债未果,指使马仔带人去找他当面要。
几个马仔持三把砍刀去讨债。董某非但不还,在与花姐通电话时还口气强硬。
“这钱不要了,把他砍了。”接到花姐的指令,几个马仔将董某右腿砍成肌肉断裂,右股骨不完全性骨折。
后来,花姐还在一家棋牌室里摆场子赌博,招聘员工管理。这是因为她每天给马仔们一两百元,手头紧,就开了赌场。
花姐,真名叫马侠飞,1976年出生,安徽人。
检察官说,这是一起典型的女性涉暴犯罪案件,近20年来少见。
由于生理、心理、文化、家庭等因素,女性犯罪一般具有激情性、被动性和情感性等特点,而本案中的花姐属于主动型犯罪,具有攻击性。“她不仅仅是为了钱,收的钱大多给兄弟们用,她要的是一种做老大的成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