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 抵押了两艘渔船的船运权,象山县石浦镇东门渔村村民杨绍南最近申请到了50万元贷款。他说,“多亏有关部门‘解冻’了渔船资产,这下我修船、买柴油、出海捕鱼有本钱了。”在象山,像这样用自家“沉淀资产”作抵押,贷款进行创业的渔民已有500多户。
随着渔业结构转型升级,许多渔民或将渔船更新换代,或离船上岸,开始了“二次创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县有近半数渔民有创业意向。
但渔民能用于抵押担保的资产不多,许多人的创业资金无从着落。象山渔民经营着5300多平方公里海域,有4000多条各类渔船,还有不少大型农机具,若能将这些资产“盘活”,何愁无钱可用?于是,今年3月,象山县创新思路,推出了10项金融惠农措施,允许渔民在不改变资源占有的前提下,将自己的海域使用权、渔船捕捞权证、大型农机具等“沉淀资产”抵押给银行,申请创业贷款。
鹤浦镇渔民朱顺高想转产搞养殖,可昂贵的鱼塘承包费让他一直未能如愿。前不久,象山县农村信用联社推出了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经协议评估,老朱领到了65万元抵押贷款。用这笔钱,老朱一口气承包了960亩养殖塘,聘请了10多个工人,老朱兴奋地说:“现在不用到处借钱了,我准备明后年扩大养殖面积。”
为方便渔民申请贷款,象山县农村信用联社还推出了“村级集团授信”的新模式。目前,他们已与石浦镇蛟龙村签订了为期一年、授信1000万元的信贷协议,由村里负责渔民的信用审查并放贷。蛟龙村村民若有贷款需求,只需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里调查、审核,就能轻松领到10万至50万元小额贷款。
同时,象山还适当降低了“三农”贷款利率:县农村信用联社对纯农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较同档次贷款下浮20%;对评定为信用镇、信用村及信用户的农民贷款,利率在原浮动幅度上再优惠10%。金融惠农举措,受到了渔民的热烈响应。不少从事渔业捕捞、水产养殖、“渔家乐”旅游等的个体户踊跃贷款,扩大创业规模。至今,贷款总额已突破3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