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岁的唐总是宁波人,事业有成,开了一家外贸公司,还是个老股民。
2008年1月,股市大跌,唐总一下亏了几十万,没多久又赶上金融危机,公司盈利一落千丈。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唐总心事重重,他每天反复念叨着怎么炒股怎么赚钱,时间一久,开始经常失眠。
去年3月,家人把唐总送入宁波市某医院治疗。医生诊断认为:唐总患有抑郁症,有消极想法。
为防止意外,院方在住院谈话记录中特别写明:“患者有消极想法,家属需留陪,如出现自杀等意外,责任自负。”唐总的妻子在上面签了字。
唐总随后被送进医院的开放式神经症病房,住院不到7小时,他在病房内用废弃的电线自缢,虽经抢救活了过来,但去年10月,唐总因重症肺炎、感染性休克、多脏器功能衰竭等原因死亡。
家中的顶梁柱倒了,唐家人悲痛欲绝,把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责任。
在唐家人看来,作为一家专业治疗精神疾病的医院,明知病人患有抑郁症、有自杀倾向,没有采取周到全面的看护,医院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宁波市医学会出具的鉴定结论显示:唐某本身为抑郁症,自杀行为防不胜防,患者家属没有按要求陪护,但医院在唐某入院时对其自杀风险评估不足,让患者住进了开放式病房,与患者死亡也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医院承担次要责任。
“我们已经和家属签订了一个协议,说明他是抑郁病患者,如果发生意外和医院无关。”院方表示,即使医学会认为医院承担次要责任,根据协议,医院也应该免责。
法院审理后认为,死者家属存在一定过错,医院在发现唐总有精神抑郁并有自杀倾向后,应当为他提供保护系数较高的病房,但院方却采取签订“免责条款”的办法,将风险转嫁到家属身上。因此,医院对唐的死亡负有责任。
昨天,宁波镇海区法院的承办法官说,经过调解,医院赔了死者家属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