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录取通知书近日起将陆续送到考生手中,但在这群大学准新生中,有一些贫困生却是喜忧参半,大学向他们敞开了大门,但是如何支付较高的学费呢?为了践行“不让一位贫困学子上不了大学”的诺言,本月起,我市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助学政策,照亮每一位寒门学子的前程。
教育局:政府继续发放一次性助学金
本报讯寒门学子能顺利迈进大学门,一直受到全社会的关注,市教育部门的助学金是保证贫困生迈进大学校门的第一棒。记者近日从市教育局获悉,市教育局将继续对贫困生上大学实行政府一次性资助,寒门学子拿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到教育局申报。
教育局助学对象:
总工会:为困难职工解决后顾之忧
本报讯今年市总工会将继续开展“圆你大学梦,助学献爱心”工作。
总工会助学对象:
慈善总会:助学金发放后首次实行公示
-记者高丽
本报讯市慈善总会慈善助学基本与往年一致,但今年为进一步使慈善助学工作公开、公正、透明,新出台了《海宁市慈善总会慈善助学实施办法》。该《办法》在以往实施的基础上,规定慈善助学金发放后,要求镇(街道)、村张榜公示,并将在《海宁慈善》和海宁慈善网上进行实名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申请慈善助学金的学生,凭当年度的困难家庭证件、本人学生证、期末学习成绩单、学校鉴定材料,向家庭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居委会递交《慈善助学金申请书》。社区(村)居委会核实后上报镇(街道)慈善联络处,慈善联络处审查后于7月31日前上报市慈善总会。慈善总会审核后预定在8月20日左右发放。
慈善助学对象:
是经省高招办统一录取的,持有海宁市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海宁市困难家庭援助证”和“海宁市特困职工优惠证”家庭的,在普通高校就读大二及以上的学生;
或在海宁市外就读的全日制高中(不含各类高复班)、职高、中专(含3加2);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学历不同分4000元/年、3000元/年、1500元/年三个档次进行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