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 我省从2002年开始,已先后5次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工作,前4批共有703名年富力强的优秀村干部被录用,其中35周岁以下570名,占81%。
实施公务员制度以来,我省乡镇机关通过考试录用,充实了一大批年纪轻、学历高、有潜力的高校毕业生,为乡镇机关干部队伍增添了活力,但这些人员由于对农村情况不够熟悉,做群众工作的经验相对欠缺。村干部长期在农村生活工作,知民意、处民事、晓民情,有比较丰富的农村管理经验,他们与录用到乡镇机关的高校毕业生形成了优势互补,改善了乡镇机关干部队伍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