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本报连续报道电动三轮车因管理难而带来的安全问题后,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关注,他们纷纷通过来电、来信、晚报短信平台和QQ通等形式,为电动三轮车管理支招。
市民:加快公交发展
“任何问题,都要从源头抓起,才会有效果。”椒江的关先生在来信中写道,禁止电动三轮车上路,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电动三轮车生产和销售源头的管理,让消费者看不到买不到这样的车,而不是让消费者买了车之后而不能行驶。
网民“夏天梦想”在晚报QQ通留言说,国内一些其他城市也曾限过电动车、电三轮,甚至是摩托车,但他们的公交都比较发达,不会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加快公交事业的发展速度。他说:“只要出行方便了,大家自然会主动放弃电三轮的。”
黄岩一位陈姓的市民给记者来电提出,交警对待不同功能的“电三轮”的措施应该有所区别,他认为,一些老年人不仅用电三轮代步,而且还有接送孙子孙女上学的作用,如果对这样的车辆也是一律查扣的话,未免有些不妥。他建议,对待这样的车主,应该以教育为主,宣传相关政策,让其主动放弃驾驶电三轮而选择其他的交通工具;而对那些非法改造,非法营运,不遵守法律法规的电三轮则不能“手软”。
职能部门:“堵”“疏”结合
对于电动三轮车存在的安全隐患,市车管所的老冯分析说,主要存在城郊地带,许多由它引发的交通事故也主要集中在县乡道路上。因此,相关部门要抓好对广大农民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只有他们的交通法制观念增强了,车祸发生率才会下降。“宣传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可以进村入户。”老冯建议,可以通过在村庄醒目位置张贴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标语,向群众免费散发宣传材料,特别是发生在本地的一些案例,给群众警示,让人们了解车祸的无情和危害,知晓每一起车祸无不是由于违章引起的,营造一种浓厚的宣传氛围。
市交警支队民警小刘则认为,加大对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对在县乡道路上的农用车载客,特别是电动三轮车的超栽、超速,包括“三无”车辆和拼装报废车辆上路行驶要从严查纠,做到发现一辆,查扣一辆,从严处罚一辆,决不姑息迁就,要通过处罚部分严重违法车辆驾驶人,达到震慑其他违法者的目的。
律师:期待国家标准出台
在“电三轮”的管理,政府应该有所作为,临海的张斌律师向记者介绍,近两年,他就代理过3起交通事故官司,都是由电动三轮车引起,但在打官司过程中,都涉及一个核心问题:“电三轮”到底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这在我市目前还是个空白区,台州没有明确的专门立法规定,包括对其能否上牌和如何管理也都没有具体规定。
因此,张斌认为,对电动三轮车的设计时速要严格加以限制,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标准,加强对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监管,尽快将已达到国家机动车标准的电动三轮车纳入机动车管理的范围。
而交警部门认为目前如何疏导无牌“在用车”,是着手先解决的一大难题,应该由政府牵头,多个部门联合行动,出台一些具体的办法和措施,进行综合治理,从源头杜绝新的违规车辆流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