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9:12江女士来电:早上在清波门我单位门口,有两位小伙子过来向我借自行车,说他们是冯小刚《唐山大地震》剧组的。邻居都说是骗人的,后来他们没借成走了。我想如果真的是冯小刚需要,我会借的,但是现在这个社会谁知道真假啊!
记者魏奋:昨天上午8点左右,两个20多岁、分别穿红、黑T恤的小伙子走进清波门一家电器维修店,问上班的江女士,店门口那辆绿色的八成新24英寸永久自行车,是不是她的。
江女士说是。两个小伙子马上把挂在脖子上的胸牌给江女士看。
“比小学生的胸牌还要大,上面写着唐山大地震什么的。他们很有礼貌,说是冯小刚《唐山大地震》剧组的工作人员,边说边掏出其他证件给我看。证件有好多,我没细看。我还以为是要到我们店里来拍,跑到门口一看,啥也没有。他们跟出来说,不是这里,是在前面的南山路拍,公共自行车式样不合适,要借几辆普通的自行车布置场景。我说借多久?他们说不一定,有可能半天,也有可能一天,看拍戏进度。”
江女士店旁有几家修车铺,她带两个小伙子过去,“一是我想帮忙,一是我也想让邻居帮我把把关,万一他们是骗子呢?”
结果修车铺的师傅和顾客们一听,当着两个小伙子的面对江女士说:不可能的!要拍戏,道具哪有不准备好的,肯定骗人的!我们不借,你也不好借的!”
两个小伙子开始还解释说,有些道具也是临时决定去找来的,他们确实是冯小刚剧组的。但大家又七嘴八舌地说,冯小刚拍戏还会缺道具?证件这东西嘛,现在造造假不要太容易哦……小伙子听了,脸上表情有点难看了。
江女士是越听越没底,对小伙子说,要么你们押个300元押金?可小伙子已经懊恼了,说“你不信就算了”,车也不借,走掉了。
昨天正巧快报的摄影记者韩丹就在南山路跟拍《唐山大地震》。请韩丹帮忙核实了一下,他说,两个小伙子确实是冯小刚剧组的工作人员,借自行车也的确是为其中一幕戏布景的。
“戏是在南山路182—1拍的。门口挂了块‘杭顺达旅行社’的牌子,门口停了4辆三轮车,可能还想再放几辆自行车,但最后拍摄时没有放。拍的是去年“5·12汶川大地震那一天,杭州也有震感,旅行社里的人往外跑。”韩丹说。
江女士听了后,连说“难为情难为情”。
“我刚才还想,如果真是冯小刚剧组来借车,我没借,不是显得我们杭州人太不大气了啊。一定帮我向那两个小伙子说声对不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