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6日讯
车子开到西湖边,水箱突然没水了,的哥没办法,就近到西湖去取水,不料灌了一瓶水回来,发现车上已被贴上罚单。
的哥心里委屈,认为这个处罚缺乏人性化,这个罚单吃得太冤枉。昨天,他打进12345反映了这个情况。
朱师傅说,5月2日中午12点左右,他开车途经杨公堤郭庄附近时,车辆水箱没水了。
于是,朱师傅将车停靠在人行道上,并打开双跳灯,拿了一个饮料瓶走到湖边去取水。等他回来时,发现车玻璃上已经夹着一张罚单。
“总共就5分钟左右。”朱师傅觉得很郁闷,他说,车子突然出现问题属不可抗力因素,考虑到不妨碍交通,才将车临时停靠在人行道上,还打起了双跳灯,“怎么还要吃罚单呢?”
昨天上午,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西湖景区大队相关负责人高小姐解释,当时执法人员在人行道上发现了这辆车,因为车辆打着双跳灯,执法人员特地在附近转了一圈,并询问了路人,但最终还是没看到车主,“现场找人、开罚单,过程绝对不止5分钟。”
高小姐表示,依照相关规定,在人行道上泊车就属于违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应对车主予以一定的处罚。
此外,高小姐提醒广大车主,最好避免将车停靠在人行道上,如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在打起双跳灯的同时,还可以在车前车后摆上警示标志,或者在车窗玻璃上留下字条说明情况,最好留下车主联系方式,便于执法人员能联系上车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