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卫生监督所对我县各游泳场所开展游泳池水质监测。通过加强监管,确保我县游泳场所卫生质量与安全,预防传染病经水传播与流行。
据了解,6月底,县卫生监督所专门召集我县4家游泳场所的负责人(泗洲公园、嘉兴市证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嘉善县罗星阁宾馆有限公司、浙江世博大酒店有限公司)召开了卫生工作质量会议。要求各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聘请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对游泳者进行健康检查并发放游泳者健康证,配备水质管理员对游泳池池水进行消毒处理和水质自检,并在泳池入口处设置水质自检公示牌,每日更新自检内容。
在整个夏季,县卫生监督所计划对各游泳场所游泳池池水,每周一次进行采样监测,检测项目为细菌总数、大肠菌群、余氯值、PH值、浑浊度、尿素6个卫生指标。如发现卫生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目前,已对4家游泳场所游泳池池水进行2次采样监测,结果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