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教育券制度”推进教育公平
长兴县教育局
【实施背景】
“九五”以来,长兴教育抢抓机遇,深化改革,取得了跨越式发展。但公办教育资源在数量上仍无法满足基础教育的要求,在质量上难于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迫切需求。实现普及十五年教育,单靠政府投入来迅速解决教育资源匮乏的难度较大。实行办学体制改革,需要拥抱民间资本,让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教育领域,大力发展民办教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长兴的民办教育起步较晚,做强做大尚需长时间的经验积累和文化积淀,民办学校尚处于弱势地位,学生和家长普遍存在重普高、轻职高的现象,“招生难”的问题成了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瓶颈”。同时由于县内不同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存在较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贫辍学成了长兴教育发展的重要课题。为进一步改变民办教育的弱势地位,有效构建贫困家庭子女资助体系,长兴县在全国率先实施了教育券制度。
【基本做法】
2000年11月2日,长兴县教育局考察团到美国罗丝密学区进行考察,正值加州大选前夕,在一些需要全民公决的问题中,有一条“是否在全州实行学券制”供选民表决。由此得到启发。
——出台资助政策
浙江省长兴县借鉴了弗里德曼教育券的形式,首先在中国自发试验“教育券”制度。2001年夏天,《长兴县教委关于教育券的使用办法》出台,规定从2001年起开始发放扶持民办学校和职业学校“教育券”。9月开学时,学生将教育券交到职业学校或民办学校,可以抵充相当面值的学费。
——扩大资助范围
在总结教育券发放工作的基础上,长兴县教育局进一步深化、完善教育券制度,进一步拓展教育券的功能,将教育券由原来的扶持民办教育、职业教育的功能扩展到扶持弱势群体,资助家庭经济贫困学生。2002年,长兴县教育局建立了《长兴县贫困学生档案》,制定了《长兴县贫困学生助学互助会章程》,出台了《长兴县贫困学生助学互助会经费补助实施细则》,“教育券”发放的范围拓展到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学校,开始发放扶贫助学的教育券,小学、初中阶段的贫困生每学期可分别获得一张面额为200元、300元的教育券。2003年秋季,又出台了补助贫困地区薄弱高中和民办高中的教育券。2005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对农村教育实施“四项工程”,其中对于贫困学生资助扩面工程就是以教育券的形式发放。长兴教育共发放四种类型的“教育券”。2001年开始发放扶持民办学校和职业学校的教育券,2002年开始发放扶贫助学的教育券,2003年开始发放扶持薄弱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的教育券。
——落实管理规程
对各类教育券的发放管理,由教育局统筹管理安排。
民办教育券:对要求到湖州清泉武校就读的长兴籍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每人发放一张面值500元的教育券,学生报到时凭教育券抵缴等值费用。
职业教育券:对要求报读职业学校的初中毕业生,每人发放一张教育券,学生在到县内职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时,凭教育券抵缴300元费用。
扶贫助学教育券:扶贫助学教育券的发放对象是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生。《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档案》中的名单,来源于当地民政部门提供的低保户群众子女名单、家长申请及教师家访,教育局对各校上报的贫困学生进行走访、核实、比较后,建立《长兴县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档案》,每年调整一次,实行动态管理。扶贫助学教育券由教育局机关干部负责在开学前送到联系乡镇的各贫困学生手中。
——落实经费保障
2002年9月,除民办学校25名学生和职业类学校2834名学生享受教育券外,361名贫困学生同时也享受到了扶贫助学教育券,真正做到了全县没有一位学生因贫困而辍学。五年来,教育局共发放教育券25261张,计7373115元。其中:民办教育券72张,36000元;扶贫助学教育券8747张,2624215元;职业教育券15031张,4509300元;民办高中教育券787张,78700元;薄弱普通高中教育券624张,124800元。每年用于教育券的费用占我县教育经费的千分之七。发放教育券所需资金,除了依靠财政事业经费外,同时还把党政领导、退离休老干部的“一对一”救助活动、县团委的“希望工程”、县妇联的“春蕾计划”、社会捐资、企业捐资等纳入教育扶贫互助会归口管理。
——教育券发放流程
学校确定需要发放教育券人员名单——教育局审核、发放教育券——学生收到教育券后评券抵缴费用——学校凭券及在校生名册到教育局把券兑换成现金。
【成效评价】
——促进教育公平。不论学生就读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享受到了政府的教育补贴,让群众真正感受到了教育的公平性。虽然政府对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的投入力度不同,但有了这几百元的教育券,是向教育平等迈出了具有重要意义的一步。
——吸引教育投资。五年来,长兴共吸纳县内外民办资金6亿多元投资办教育。长兴民办学校在规模、校舍建设、教学质量、群众信任度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之间的差距大大缩小,在非义务教育阶段,民学校与公办学校“并驾齐驱”,共同发展的格局已基本形成。
——体现政府关爱。实施教育券制度,有效地减轻了农民负担,实现不让一名学生不困贫困辍学的诺言。长兴实施教育券制度以来,让广大群众享受到了真正的实惠。
——促进协调发展。实施教育券制度后,初中毕业生升高中段比例大幅度上升,由2000年的6826%提高到2008年的963%;职教招生形势大为好转,长兴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比例多年均达到1∶1。
【创新亮点】
——从实践目的上看。长兴县教育券制度是针对本县民办学校薄弱、普职比例失调和贫困学生失学等三个方面的现实问题提出来的。旨在促进民间资金对教育的投入、推动职业教育和扶助贫困学生就学,从而促进整个教育的全面协调发展。
——从实践模式上看。长兴县教育券的实践则更倾向于采用以詹克斯为代表的社会政策模式,即“排富性”模式,体现了“生产者主权”、“公平优先”和“结果平等”的观念。
——从投资方式上看。长兴县采用的是部分教育券形式,其主体教育拨款还是流向了公办学校,教育券发放的范围仅仅局限于民办学校中的义务教育段学生、初中毕业生就读于职高的少数学生和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生。
——从效能发挥上看。长兴教育券注重发挥政府的主导和宏观调控作用,把教育券变成了政府调整教育结构、调节社会公平的有效工具,对促进教育公平、吸引教育投资、促进教育协调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有效开创了教育经费拨款体制改革的新尝试,体现了公共教育管理的新理念,开辟了政府扶持弱势群体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