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6日讯
杭州的徐先生给我们打来电话,他准备在和睦路240号沿街开个理发店,可理发店还没开起来,钱没赚到,城管的罚单却先来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徐先生告诉我们,三个月前,他的理发店在完成了内部装修之后,开始进行门面装潢。可杭州拱墅区小河街道的城管巡逻队员却过来告诉他,他这是擅自装修。
徐先生这才意识到,原来开个店,门面上的店名招牌也是要审批的,不是自己随随便便就能搞的。于是,他马上去城管部门审批了这块“米莱造型”的招牌。一个月过去了,这块牌子的审批总算通过了,徐先生原以为就没事了。可就在5月31号,城管队员又来了。“也没来说我什么,过来的时候就拿了张罚款单。”
理发店还没开张就被罚了,而且数目还不小,4700元。这可把徐先生给气坏了:自己不是已经有了审批同意书了吗,怎么还要罚款呢?当时他就拒绝在告知书上签字,后来也没有去缴纳罚款。一转眼,快两个月过去了,好像也没什么事。没想到,7月7号那一天,他又收到了一张城管的通知书:说是,十五天内不去缴纳罚款,每天还要加处3%的罚款,也就是说,到现在为止,他除了要缴纳4700元的罚款,还得交4653元的滞纳金,总共是9353元。“办不办还不是一样的,办也是罚,不办也是罚。”
听徐先生这么一说,竟然是城管部门在乱收费,乱罚款。问题现在有点严重了,接下来记者陪同徐先生一起来到了杭州市拱墅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小河中队,城管队员告诉我们,对于他们的罚款,是当事人理解有误。他们罚的并不是理发店的广告招牌,而是建筑物的外立面装修。
我们从《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查到:立广告招牌需要审批,建筑物外立面装修也需要审批。徐先生的理发店安装这个大招牌的过程其实也就是外立面的装修。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城管队员对他开出的罚单是有据可查的,可徐先生觉得,城管队员天天在那里巡逻,怎么第一天装修的时候不跟他说,非要等到她装修得差不多了才告诉他呢?这样一来,他就是想审批也来不及了。
杭州拱墅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小河中队的队长最后表示,如果当事人对他们的处理意见有疑问,可以去拱墅区城管执法局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