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14日,河南人景春委在民警王少杰的带领下,到医院检查身体。炎热的天气,民警忙前忙后,还帮他垫付了几百元的检查费。景春委流着眼泪,动情地说:“我以后再也不做违法的事了!”
28岁的景春委到桐乡打工时间不长。7月11日晚,景春委和其他两名老乡一起吃晚饭。吃饭间,不知是谁提起没钱了,想去搞点钱花花,一番讨论后,三人决定去第一人民医院的建筑工地上偷东西卖。
7月12日凌晨3时30分,三人开着电动三轮车到了工地上,从南面的围墙爬了进去。他们看到工地上堆放着许多铁夹头,就捡了3只编织袋,把铁夹头装在编织袋里,并顺着围墙扔了出去。三人再跟着爬出来,却恰好被振东派出所巡逻队员发现。
三人被带回派出所后,民警按规定对其做讯问笔录。在问及是否患有传染病时,景春委交代,自己患有乙肝,去年曾经发病。
为了证实景春委的话是否属实,民警决定带他到医院接受体检。原本这笔费用要犯罪嫌疑人本人支付,但景春委没钱,民警王少杰见状便为其垫付了几百元的检查费。冒着酷暑,王少杰带着景春委来回奔忙。看着民警忙碌的背影,景春委十分感动,他对民警说,自己的家乡很穷,医疗条件也很差,九成村民都患有乙肝,想不到在桐乡却受到了人性化对待。
最后,景春委等人被处以治安拘留10天。景春委得到了教训,也感受了人间真情,他一再对民警说:“我以后再也不做违法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