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全国首创全程办事代理制
玉环县委、县政府
2001年2月,全国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期间,我县针对群众反映最集中的办事难问题,在全国首创全程办事代理制,经过乡镇、部门试点后全县推广实施,受到了基层干部群众的普遍欢迎。2002年,胡锦涛总书记在“学教”活动总结表彰会上对全程办事代理制予以高度肯定,时任浙江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批示全省推广。
【主要内容】
全程办事代理制是集首问责任制、便民服务窗口、办事承诺制等便民服务措施的优点为一体,并进一步深化、拓展为民服务措施的一种新型的工作制度和办事方式。主要内容是,承办单位受理申请人办事申请后,经过承办、回复等若干环节,依靠内部有机运作,为办事申请人全过程代理服务。
1、窗口受理。在乡镇和部门的显要位置设立代理室。代理室的主要职能是:(1)负责受理群众办事申请。凡群众到一个单位办理事项的,不必找相关科室和经办人,只需向代理室提供有关材料,提出办事申请。代理室对属于本单位范围内办理的事项,均予受理;对于申请材料不齐的,出具补交材料清单,补齐材料后受理。(2)办理简易事项。经单位领导授权,直接办理一些符合条件的办理证照、出具证明等申请事项。(3)提供咨询。对不属于本单位受理范围内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单位申请办理。
2、全程代理。代理室受理申请后,经过受理登记,出具承办单,告知申请人的权利、义务、承诺办理期限,确立该事项的全程承办人。此后,该事项即进入该单位内部运行程序,由全程承办人代表办事申请人负责全过程办理。代理办事完毕,全程承办人复核签字后交回代理室,再由代理室将办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3、监督办理。全程办事代理制的各个环节,处于严格的内外双重监督和制约之中。一是内部监督。代理室接受申请后,开具承办单,将有关材料及承办单交全程承办人;全程承办人根据工作性质,将材料转给具体办理人;具体办理人必须在承办单上对办理情况进行签字,形成代理室监督全程承办人,全程承办人监督具体办理人,具体办理人向代理室负责的内部约束制度。二是外部监督。设置监督举报电话,申请人对整个办理情况,可通过监督举报电话,或直接向代理室与全程承办人反映有关情况。同时,县和各乡镇、部门均成立领导牵头的督办小组,聘任若干名监督员,定期、不定期地组织督查。
全程办事代理制推行过程中,为了更好地方便群众、方便企业办事,我县着力做好“上伸”和“下延”工作。“上伸”,即开通乡镇与部门窗口的“直通车”,对群众、企业需要县级办理的事项,由乡镇派专人专车送到县为民服务中心或部门代理室,构建绿色通道。“下延”,就是设立村代办点,确定村级代办员,专门代理申办事项,让村民不出村就能办成事。同时,还大力精简审批事项,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在全省率先启动网上审批。此外,还推出代办事项“挂牌销号制”、机关绩效公示制等配套制度,提高为民办事效率。
【成效评价】
1、方便留给了群众,麻烦留给了干部,群众进一步得到了实惠。实行全程办事代理制,对干部来说,要为群众、企业申请的事项全程负责,增加了工作量;但对群众、企业来说,不必再为办事投入过多的精力、人力和物力,办事变得十分便捷。特别是企业能够节约大量的办事时间和精力,对优化县域发展环境、增强县域发展实力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2、绷紧了干部的弦,温暖了群众的心,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实行全程办事代理,对办理申请的事项都有严格的时间承诺,迫使机关工作人员都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办好每一件事。群众对这一快捷便利的服务方式,打心眼里赞成。
3、规范了机关内部运作,促进了干部干净干事,党委、政府的形象进一步树立。实行全程办事代理制度,促进了乡镇和部门办事制度化、规范化。乡镇和部门都对内部的运作制度重新进行了梳理,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尤其是由过去的群众找干部办事,转变为干部找干部办事;由过去单一的群众监督,增加了干部对干部的监督。全程办事代理制还使得受理申请与办理事项相对分离,经办人不再直接接触申请人,促进了机关廉政建设。
4、加强了干部教育培训,形成了良好的学风,干部队伍的素质进一步提高。实行全程办事代理制,要求全体干部特别是代理室的干部必须具有优良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业务能力,掌握办事的每个环节和具体内容,熟知本单位对外承办的每一项业务知识。为了适应这种变化,各乡镇、部门都主动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每个干部都努力充实和提高自己。
【创新亮点】
全程办事代理制与传统的机关办事方式有明显的不同,在办事主体、办事方式、办事效率等方面都发生了较大变化。
1、变群众跑为干部跑。以往群众到乡镇、部门办事,往往会涉及到一个乡镇、一个部门内部的多个科室,需要一个科室一个科室跑,一个程序一个程序办。实行全程办事代理制后,群众到一个单位办事,无论涉及到该单位几个科室,也无论手续多么麻烦,程序多么复杂,只要申请人将符合规定的材料交给代理室,申请人不必再自己跑,更不需要托人情,在规定的期限内就可以拿到办事结果。这种工作制度和办事方式的改变,其实质是办事主体的变换,办事中跑的不再是群众,而是干部。
2、变多次办为一次办。过去群众到乡镇、部门机关办事往往需要来回反复多次,才能办成一件事。其主要原因:一是群众不知道哪里办,找不着门:二是不知道谁办,找不到人;三是经办人难找,特别是有些事情的办理需要按规定逐层签批。现在群众只要认准代理室一个门,将完整的材料一次性送交代理室,由代理室根据群众办事申请和送交材料,出具清单,负责落实。这种工作制度和办事方式的改变,其结果是大量节约群众的办事时间和精力。
3、变随意办为规范办。为群众办事过程中,经办人的主观意志常常影响着办事效率。实行全程办事代理制,十分注重从规范上着手,做到了受理项目、全程办事流程图、承诺制度、全程承办人照片等上墙公布,明白告知申请人,同时,每个办事环节都有严格的制度约束,按照规程来操作。这种工作制度和办事方式的改变,其结果也促进了机关办事的规范性大大增强、效率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