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0日讯
温州市房管局负责人就市区各建设指挥部调剂房源公开认购安置活动答记者问
问:据了解,市区近期将举办一次调剂安置房源的公开认购活动?
答: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拆迁户的安置问题,自2006年开始,我市连续多年将拆迁安置工作作为“五个一”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列入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工作目标责任制。在科学制定拆迁计划,严格控制拆迁规模,依法规范拆迁行为的基础上,加快拆迁安置房建设,加强对拆迁安置工作的督查,督促各责任单位将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抓好落实。在各方面尤其是各拆迁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市区的拆迁房屋安置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2006年至2008年的三年间,市区共完成安置房住宅交钥匙24075户,可认购14764户。
但是,由于受传统习惯的影响,我市城市房屋拆迁长期以来均实行以“就地产权调换、自求平衡”为主的安置模式,较少实行异地、外迁、货币等多元化安置的模式。据统计,目前市区就地安置率达95%以上。实行就地实物安置这“一条腿走路”的模式,一旦安置房建设地块有一户拆迁户没有及时拆迁,就会使安置房建设不能顺利进行,由此带来的后果就是一大批的拆迁户长期在外过渡不能及时得到安置,给拆迁户的生产生活带来不便,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为了改变目前这种被动的局面,加快解决拆迁户住宅安置问题,市人民政府日前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快温州市区在外过渡五年以上被拆迁人住宅安置的意见》(温政办【2009】78号文件),并决定从市区各工程建设指挥部调剂出一批房源,于7月中旬至8月中旬组织一次认购活动,由拆迁户公开自愿选择认购安置,重点解决一批已签订产权调换协议在外过渡五年以上,拆迁人尚未组织实施认购的被拆迁人的安置问题。
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按总额的20%奖励
问:《关于加快温州市区在外过渡五年以上被拆迁人住宅安置的意见》对选择货币安置和异地安置的拆迁户有何优惠措施?
答:该《意见》的实施,旨在引导、鼓励被拆迁人改变单一的就地安置观念,让被拆迁人有更多的选择空间。该《意见》规定,被拆迁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适合自己的安置方式,并对选择货币补偿安置或异地实物安置的,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具体来说,就是对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除给被拆迁人足额支付货币补偿款外,再按货币补偿总额的20%给予被拆迁人奖励。对被拆迁人选择异地实物安置的,现安置建筑面积超出原协议应安置建筑面积在下列规定范围内的,都可享受以优惠价购买:原协议安置地块与异地安置地块属同一区位的,多层建筑在8平方米以内(含,下同)、高层建筑在15平方米以内(含,下同)的;原协议安置在旧城区内,异地安置在旧城区外(中心区内),或原协议安置在中心城区内,异地安置在中心城区外,多层建筑在10平方米以内、高层建筑在20平方米以内的;原协议安置在旧城区内,异地安置在中心城区外,多层建筑在20平方米以内、高层建筑在30平方米以内的。
房源分布在方正等27个楼盘
问:请介绍一下将要举行的公开认购安置活动的相关情况。
答:此次在市区举行公开认购安置活动,主要目的是要解决一批在外过渡五年以上被拆迁人的安置问题,同时通过活动,引导、鼓励广大拆迁户转变就地安置的思想观念,为改变我市长期以来单一的就地安置模式打下基础。认购安置活动将坚持统筹安排,分步实施的原则,做到程序公开、对象公开和房源公开。本次公开认购安置与以往的安置房认购明显不同的是打破了拆迁单位、拆迁地块、安置地块的界限,将从市区各建设指挥部调剂到的不同区位的房源统一供符合条件的被拆迁人自愿选择认购安置。本次认购工作由市房管局牵头,相关拆迁单位具体负责实施,提供安置房源单位协助。参加的认购安置对象必须为截止2008年底,市区已签订产权调换协议拆迁在外过渡五年以上、拆迁人尚未组织实施认购的被拆迁人。这次调剂到位的不同面积、不同区位的房源有511套,主要分布在方正、南塘街一组团、锦江家园等27个楼盘。今后,我们将继续多渠道调剂房源,分期分批开展公开认购安置活动,让更多的拆迁户早日喜迁新居。
做好四方面工作破解拆迁安置难
问:下一步将采取什么措施,加快解决拆迁户的安置问题?
答:拆迁户的安置问题是一个庞大的、系统的、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共同努力,也需要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破解难题。接下来,我们将重点做好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改变现有单一的就地安置模式。采取多种方式、多种途径,转变被拆迁人根深蒂固的就地安置情结,实施优惠政策,鼓励被拆迁人选择异地现房安置和货币补偿安置,实行“外迁和就地相结合”、“期房和现房相结合”、“货币和实物相结合”的多条腿走路的安置模式。
二是多渠道筹集安置房源。今后,政府各建设指挥部建设的房源,在解决好各自工程拆迁安置问题后多余的房源,交由房管等部门统一调配,作为安置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房源,优先满足拆迁安置房的需要。支持、鼓励各建设指挥部公开收购商品房,解决安置房源缺口问题。通过多渠道筹集安置房源,加快解决市区历史遗留的“逾期安置”问题。
三是择地兴建安置房基地。有条件的建设单位要在拆迁地段周边区域通过规划选址确定安置房建设“基地”,先行建设拆迁安置房,以尽量减少安置周转时间,避免出现新的“逾期安置”,实现由过去的“人等房”过渡到“房等人”,为今后进一步推行拆迁户选择异地现房安置创造条件。
四是加大安置工作督查力度。我局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拆迁安置工作督查机构和督查制度,组织力量对各拆迁单位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情况进行督查,协调解决拆迁安置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当好参谋,为全面加快拆迁安置工作进度,建设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