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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宾馆隐形退市后生意冷清 |
近日,乐清柳市数家高档宾馆,或相继关门歇业或对外出租客房,在旅馆业相对较为繁荣的柳市,这些高档宾馆的隐形退市,多少令人费解。这背后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四家高档宾馆隐形退市
乐清市柳市镇屈指可数的“新天地”、“万豪”、“华侨”、“第一时间”四家高档宾馆,近日来陆续关门歇业。与此同时,细心的路人不难发现,宾馆的门墙上多了块“出租房”的招牌。
原本正常经营的宾馆缘何要歇业?又如何转变成为出租房?这其中的变数耐人寻味。
柳翁路,柳市镇一条繁华的商业街,“新天地”、“万豪”、“华侨”三家宾馆位于该路最繁华的地段。三家宾馆紧挨相连,层高均为11层,装修豪华,配备电梯,属小高层式高档宾馆。“第一时间”宾馆位于惠丰路,是8层的高档式宾馆。在这四家宾馆中,除了万豪在正常营业外,其他几家大门紧闭,宽大的落地式景观玻璃门拉上了布帘,处于歇业状态。
记者以顾客身份前往万豪宾馆要求住宿时,被告知客房已成为出租房,要住宿须得住一个月以上,而且要签订客房租赁协议书。见记者疑惑不解,工作人员解释,具体情况自己也不是很清楚,只是遵照执行。而其他三家宾馆工作人员对歇业的解释,均为宾馆内部整修之故,不日将重新营业。
原是违章建筑改作宾馆
从多年来的正常营业到如今不是关门就是出租,四家宾馆负责人表示实属无奈之举。
“新天地”、“万豪”、“华侨”三家宾馆的前身均是多户农民私房联合组建,始建于上世纪90年代末和2000年之初。建房之初,有关部门的批建指标是6层,但业主未经审批擅自抬建至11层,而“第一时间”宾馆土地和房屋属村集体所有,未经批准抬建至8层。这些房子早在四五年前,由多户房东和村民联合参股或者整体对外出租,组建了如今的这四家宾馆。
由于少批多建,四家宾馆被有关部门鉴定为违章建筑。除了土地使用权证外,房屋产权证一直未能办理。缺少了房屋产权证审批前置的必备证件,相关的经营证件自然难以办妥,经营中也招致非议。万般无奈之下,宾馆业主提出自行拆除6层以上的违章建筑,或对于6层以上的违章楼层的客房实行腾空不经营的补救办法,但最终均未得到相关部门的同意。
对于业主的提议,当地建设规划部门内部也存有异议。有人认为业主自行拆除违章建筑,与法无悖,理应支持;持反对意见的表示如今的柳翁路已形成景观,自行拆除不仅破坏统一景观,而且拆除不当会影响整幢大楼的质量,不能草率行事。对于关停6层以上的违章建筑,当地消防部门认为理论上是行得通的,但由于整幢大楼被定性为违章建筑,即便6层以上实施关停经营,由于违章建筑还在,主体建筑依然还是违章,无济于整个事情的解决。
逼其退市实在令人惋惜
对于四家宾馆面临的窘境,柳市镇众多部门表达了惋惜之情。认为无论是从硬件设施,还是规模经营和消防设施的配备,四家宾馆在柳市均是屈指可数的,逼其退市,着实可惜。
业内人士指出,虽然柳市是经济强镇,但上规模上档次的宾馆还是供不应求,与这个全国知名的经济强镇形象难相匹配。相反,低、小、散的小旅馆却是随处可见,有些甚至根本达不到消防要求。为此,建议有关职能部门采取疏堵结合的政策,关掉一批安全隐患较严重的小旅馆的同时,也应扶持一批有实力、上档次的旅馆。
柳市镇政府部分工作人员也认为,扶持一批有实力的宾馆和旅馆并予以做大做强,符合柳市镇乃至乐清市实施“退二进三”政策,对提升柳市的城市综合服务能力也是有好处的。如果让这些先天不足但又经过多年发展,有一定的规模和档次的宾馆和旅馆,留个政策的口子,未必是坏事。
让四家宾馆负责人“叫屈”的是,自开张以来,就不惜投巨资去完善消防安全设施,也和相关部门签订过消防安全、社会治安等责任书,明确宾馆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而且也一直照章纳税。之所以如此“严于律己”,就是想证明自己在服务、后勤保障和消防安全等方面完全过关,以消除此前外界因为违章建筑的定论所带来的种种猜疑。
为做到合法经营,早在几个月前,四家宾馆决定不再以宾馆的方式经营,客房实行对外出租。虽然此举极大地流失了客源,但四家宾馆负责人表示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出租经营实属无奈之举
宾馆建筑主体被定性为违章建筑后,也就意味着四家宾馆要想通过消防验收,最终获取必备的营业执照的可能性很小。
业内人士认为,以出租房的形式出租客房,也只能算是权宜之计,毕竟柳市的经济发展需要这样一批上规模上档次的宾馆,如果一棍子打死并不可取。
“不管如何,我们随时都会上门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善,确保宾馆消防安全不出纰漏。”乐清市消防大队副大队长杨连庆坦言,真正担心的倒不是这几家宾馆,毕竟业主投资数百万元强化了消防设施,谁也不想在消防上面栽跟头,而是那些低、小、散的小旅馆,因为点多面广,防不胜防。
对于四家宾馆转变为出租房,当地消防部门表示出租房的管理只须登记备案即可,不需要工商、消防等部门前置审批,只要达到相应的出租房消防要求即可。变为出租房后,监管的主要是当地公安部门。
乐清市公安局柳市分局一位负责人表示,宾馆转变为出租房后,虽不再属于旅馆经营性质,但有一点是必须明确,不管以何种形式出现,都必须做好治安管理,做好客户入住登记。有条件的要实施和公安内网相联接,确保治安监控不留死角。这位负责人也强调,虽然法律法规没有硬性规定出租房出租的租期,但他们不提倡实施日出租,否则就是“举出租之旗,行旅馆之实”,这是不允许的。
暂且找到合法的平衡点
从宾馆变为出租房,四家宾馆的转型之路让此前争议暂时画上句号。
柳市公安分局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宾馆式的出租房,在温州已有先例,不是新鲜事。我市的鹿城、瓯海、瑞安和苍南等地在出租房综合整治过程中,经过整改后就出现“宾馆式”或“公寓式”出租房,大受市场欢迎。如瑞安市在出租房管理中走出一条新路,从原先的小旅馆到“宾馆式”出租房就是一大突破,这不仅消除了原先旅馆的消防安全隐患,也使整改后的出租房比一般出租房更加规范、安全,更利于管理。
当地公安部门指出,不管是“宾馆式”还是“公寓式”出租房,关键是有关部门要给予积极引导,对于出租房最主要做好承租户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治安管理。
对于这四家高档宾馆的出租化运作,多少让当地有关部门暂时松了口气。之前对于如何处置这几家宾馆也是个不小的难题: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小旅馆的整治未取得有效的情况下,如果让消防安全达标,经营规模又上档次的宾馆退市,多少有点不尽合理,也有悖于当地经济发展要求。但如果一味地孰视无睹,容易被误解为有偏袒之嫌。
管理部门认为,如今宾馆变为出租房,暂且在合法和合理性上找到平衡点,至于是否打法律的擦边球,有待四家宾馆在出租经营中的实际表现再做定论。
虽然法律法规没有硬性规定出租房出租的租期,但不提倡实施日出租,否则就是“举出租之旗,行旅馆之实”,这是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