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嘉兴市环保局获悉,桐乡市财政于2009年至2011年每年安排生态建设专项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这项资金不仅用于生态村和生态镇的创建,还用于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及绿色家庭的创建。
“生态建设是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市每年用于生态建设工程、生态示范项目、生态宣传教育、生态建设先进奖励补助的专项资金有不少,而桐乡市的生态建设奖励补助在全市力度最大。”嘉兴市环保局法规宣教处有关负责人表示,被命名为桐乡市级、省级、国家级生态村的,可分别获得补助1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通过桐乡市生态村复查的还可获得补助3万元;被命名为省级生态镇(街道)、全国环境优美镇(街道)的,分别获得补助30万元和50万元;被命名为桐乡市级、省级和国家级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医院、绿色工地、生态环境教育基地的,分别获得补助1万元、2万元和5万元;被命名为桐乡市级、省级、国家级绿色家庭的,分别获得补助1000元、2000元和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