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3日讯
今年3月16日中午11点多,杭州市上城区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的监控室里,2楼显示器上一名穿米黄色上衣的中年男子引起了保安的注意。
定睛一看,“这不就是以前去我们处长办公室偷香烟的家伙,不会又偷了什么东西吧?”保安方某赶紧打电话通知处长。
随即,方某一边跟踪这名男子,一边与民警联系。对方先是去了附近的休闲店,潇洒完了回到自己住处。随后又从家中出来,路经梅花碑社区梅植园被派出所民警抓获。
昨天这位朋友江某坐在上城法院被告席上,56岁的他体型健硕,花白的短发和络腮胡形象,和好莱坞明星肖恩·康纳利颇有几分相似。但和康纳利演过的巨盗不同的是,江某都是些小偷小摸,而且因为盗窃罪,这已是他第10次站在被告席上。
经过审讯,那天江某去上城区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果然又偷了一样东西。那天,他潜入2楼的一个办公室,拉开储物柜,从一只女士包里偷走现金1800元和安娜苏卡包一只,而包内商场、超市、旅行社各类消费卡洗衣卡30余张,总价值5000多元。
不过,江某在庭上坚决否认,他只认偷了485元。他说,当时急于脱身,便将钱包连同包内三四张工商及农业银行卡一起扔进了附近的河里。
在庭审间隙,记者面对面采访了江某,他显得很冷静。从1972年第一次因涉嫌盗窃罪入狱,至今30多年9次坐牢的经历,在他看来,他后面的偷窃都是因为社会抛弃了他。
“我最早是做外汇生意的,后来坐过几次牢后出来,就再也找不到工作了,感觉被社会抛弃了……”他无奈地说,1983年大招工的时候,也曾狠心决定从良,甚至主动向企业提出白干半年,等合格后再录用自己的请求。他去过电器厂,去过罐头厂,但最终因为自己的不良记录被拒之门外。
于是,他开始混迹江湖,每天在赌场打麻将度日,没钱用了就去偷点花花。江某告诉记者,2004年离婚后,女儿由他一人抚养。现在女儿在上海读书,每学期学费就要一万多元。迫于经济压力,江某又一次“施展身手”,结果这次又“栽”了。
昨天,法庭作了当庭宣判,判处江某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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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他的“履历”,真是让人大吃一惊:
江某,男,1953年7月27日出生。
1972年7月犯盗窃罪被判刑二年,后加刑一年;
1979年3月犯盗窃罪判刑四年;
1984年1月犯盗窃罪被判刑四年;
1990年8月犯盗窃罪被判刑四年;
1994年11月犯盗窃罪被判刑三年;
1997年犯盗窃罪被判刑一年六个月;
1999年11月犯盗窃罪被判刑一年六个月;
2002年7月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三年;
2005年7月犯盗窃罪被判刑三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