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下午,首批30位政协委员受南湖区政协委派,分别担任10个政府职能部门的民主监督员。这也是南湖区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推进民主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的又一创新举措。
此次区政协委派的30位政协委员分别到区科技局、水利局、民政局、教育文化体育局、公安分局等10个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任职。据悉,民主监督员不直接处理、决定问题,不干预受派单位的日常工作,但可以以适当方式及时向受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另外,民主监督员通过参加受派单位有关会议、活动、专项调查研究、检查评议等形式,以个人或小组名义,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受派单位提出意见、批评与建议,同时报区政协备案。
民主监督员主要按五方面内容进行民主监督,包括受派单位执行党委、政府制定的重要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的情况;了解与反映受派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职和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整改情况;对区政协提出的意见、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等。